兒童‧青少年人權強化三年度綜合計畫
兒童‧青少年在首爾市人口比例中佔約18%(180萬2,931人),為了確保他們的政策參與及實質人權保障,首爾市發表了「兒童‧青少年人權培育三年度綜合計畫」,於內容中將UN兒童權利協約及2012年修訂的「首爾市兒童‧青少年人權條例」所規定之項目發展成為具體政策與事業。 UN兒童權利協約著重於基本權利──生存、保護、發達、參與權,於政策上對於兒童‧青少年人權的關注與日俱增,然而目前卻因未曾針對兒童‧青少年之人權進行相關的系統化綜合現況分析,以及未設置以此為基礎的中長期計畫,使得伸張兒童‧青少年人權的具體政策與事業開發無法正常運作。 過去的兒童‧青少年政策多將焦點置於「保護」與「問題解決」,但日後將把觀點轉換成「參與」及「增進主導式參與」,確實掌握可能身處於脫離家庭、校外、工作地點、身心障礙‧貧困‧多元文化等弱勢族群(少數族群)兒童‧青少年人權死角地帶的對象,以樹立具體政策。 在有100名成員组成的「青少年參與委員會」組織後,將讓其實際參與政策樹立過程。今年首度開始為制度圈外的38家未受認可之替代教育機構提供免費營養午餐補助,另外在4家勞動福利中心設置「打工青(少)年權利保護中心」,針對拖欠工資、無薪超時勞動、業務傷害等提供權利救濟諮詢。首度培育、派遣40名適任於幼稚園、幼兒園、兒童福利設施的「兒童‧青少年人權教育講師」,並於現存的市民人權保護官中,指定1名作為兒童‧青少年專任人權保護官。 本次所發表的計畫為未來三年間(2014~2016年)的藍圖,首爾市將遵照條例以三年為單位持續樹立實踐綜合計畫,提示中長期目標。綜合計畫以「兒童‧青少年參與的人權城市首爾」為政策願景,在實現主導及參與、積極促進人權保障、建設完善人權保障機制的生活環境等的三大政策目標下,訂定12項推動課題、31項細部執行課題。 1. 實現兒童‧青少年主導及參與 未來將執行把兒童‧青少年從政策施惠對象轉變成政策決策者的模式, 架構一個能讓其積極參與政策提案、決策、樹立、編列預算等所有政策過程的系統。首爾市兒童人權實態調查(2012)結果顯示,曾在首爾市政策促進過程中表達意見的兒童‧青少年不過達5.3%, 參與人數比例極低。 為此所組織的核心機構:百人「兒童‧青少年參與委員會」已在4月透過自治區、青少年設施推薦、招募等方式組織而成。執行方面將分為營運、權利、教育、文化、安全福利、宣傳等六項,於每季召開定期會議與臨時會以進行政策提案。 2014年10月將於首爾廣場舉辦由該機構所主管的「兒童‧青少年人權節」;11月將進行由朴元淳市長與百名兒童‧青少年委員所參與的「希望總會」,屆時將在會中正式向首爾市提交政策案。此外,今年的居民參與預算委員會中兒童‧青少年參與數為5名,2015年起將增加至全體參與市民的10%,即25名;自2016年起,在推動兒童‧青少年相關主要政策時,將實施向對象者直接諮詢意見的事前投票制,藉此積極反映其意見,而營運方式目前正持續研究中。 2. 積極促進兒童‧青少年人權保障 為了從不穩定的居住及教育、不合理的勞動、社會偏見、兒童虐待等問題中保障兒童‧青少年之人權,將積極推動相關政策。其中將優先進行較為急迫的架構,脫離家庭之兒童‧青少年的地區社會安全網、保障校外兒童‧青少年之教育‧文化‧福利權、建構青少年勞動人權保障體系、籌備少數族群實態調查及人權指導原則、預防兒童虐待及安全事故。 脫離家庭:2016年將擴大成立17間短期‧24小時收容所等設施,提供就業、進學等綜合支援 以脫離家庭之兒童‧青少年為對象,將設置能讓他們在不受歧視的環境下,解決衣食住問題的安全收容所,並提供工作機會、職業技術、進學補助等的自立相關綜合服務。根據警察廳資料,全國的脫離家庭之兒童‧青少年已從2005年的1萬3千名增加了2倍以上,在2012年達到2萬9千名,並有持續增加的趨勢。 最長能留宿9個月的短期收留所在2016年將從2013年的5處擴增至7處;同時計畫將開發進行最低限度之干涉、管制的24小時咖啡廳型收容所。而能提供暫時休憩的移動收容所(巴士)也在今年增加至4輛等,預計至2016年為止共增加17處。 職業體驗‧就業技術訓練‧進學補助等自立相關綜合服務將活用25個自治區的青少年諮詢福利中心提供服務;其中,設有特化項目「敲心區」的中心也將在今年從7處增加至8處。 校外:首度提供38間替代教育機構之免費營養午餐補助,2016年將提供文化活動支援 首爾市將針對未就學或於未受認可之替代教育機構就學等制度圈外的兒童‧青少年,推動「校外兒童‧青少年支援方案」,一掃他們在過去無法獲得各種支援的窘境。就2012年為基準,首爾市所掌握的校外青少年為1萬7,924人,佔就學學生的1.5%。 作為未受認可之替代教育機構支援方案,今年首度向就讀於首爾市內38家替代教育機構的500餘名國小、國高中生,提供一般制度圈內學生所享有的免費營養午餐費,計畫至2016年為止,將提供對象增加至42家。教師工資等的教育費也將依學校實際狀況訂定標準後提供補助。 為讓校外兒童‧青少年成為和諧團體,自2016年將首度為校外兒童、青少年提供欣賞表演、展覽、電影等文化活動的機會。另外也將結合校外青少年支援中心,提供符合其特性的心理諮詢及治療等,讓校外兒童、青少年能平等地享有教育、文化、福利等權利。 青少年勞動人權保障:成立4家「打工青(少)年權利保護中心」 為保護從事工作的青少年之勞動權利,建構舒適安全的工作環境,首爾市將強化當他們遭受勞動人權侵害時,提供救助方法及行政程序相關的協助、諮詢系統。 為此,首先於今年製作發行了14,500份的《青少年勞動權利手冊》,於內容中以言簡意賅的方式條列在勞動基準法、最低薪資法、青少年保護法等勞動相關法中的勞動條件規定,並發放給青少年與業者參考。詳細內容包括勞動契約編寫、勞動時間(假日、休息時間)、薪資(最低薪資、延長勞動津貼及夜間津貼等各種津貼、退職金、工資拖欠解決方案等)、不當解雇解決方法等。 此外,首爾市於今年在4家勞動福利中心(西大門、九老、城東、蘆原)成立「打工青(少)年權利保護中心」,提供權利救助方法等各項諮詢服務。 今年下半年也將推動「打造適合打工的社區」方案,選定設有多家雇用打工族群之業者,以及能展現各種地區市民社會之力量的地區,集中提供指導檢測,並以模範業者為對象提供免費勞務顧問等獎勵,以打造適合打工的優秀環境。 少數族群:於今年實施各領域、各機構實態調查→ 籌備2015年設施人權指導原則 為了樹立勞動青少年、身心障礙、貧困、多元文化等少數族群(弱勢族群)的人權政策,首爾市將先掌握正確的實態與現況後,籌備具系統化的政策根據。 首先,首爾市將於今年內實施收容所、兒童生活設施、團體之家、青少年修煉機構等機構別、類型別的人權實態調查;於2015年以實態調查為根據,籌備兒童、青少年相關設施的人權指導原則,以建構完善人權保障設施環境。 兒童虐待:公家機構的早期積極介入+地區中心持續管理施暴父母 於兒童虐待相關部分,將以兒童保護專門機構「首爾市兒童虐待預防中心」為綜合控管塔臺,並讓民間所營運的地區兒童虐待預防中心發揮「事例管理中心」作用,以相互合作的方式全力預防虐待事件再度發生。 該系統營運方式為由首爾市兒童虐待預防中心全天候受理兒童虐待申訴(1577-1391、129、119),全權負責初期介入、現場調查、事例判定等程序;民間地區中心則負責受害兒童的治療與事後管理。 首爾市預計至2016年為止,將兒童虐待預防中心數從目前的7間增加至9間,同時負責受害兒童緊急救護的臨時保護設施「團體之家」也將在2016年從1處增加至2處。 3.建設兒童‧青少年完善人權保障生活環境 為讓當事者的「兒童、青少年」將過去所陌生的人權視為理所當然的權利並加以行使,將發展人權強化教育、人權條例及人權事件宣傳、人權保障基礎設施檢測及改善、建設休閒文化空間及活動等項目。 根據首爾市兒童人權實態調查(2012)結果,兒童、青少年對於權利認知及兒童權利協約的認識仍過於不足,而成人們尊重兒童權利的認知也不過23.6%。而調查中也指出以兒童‧青少年設施管理者與從業人員為對象所進行的兒童‧青少年人權教育也並未執行;83.1%的兒童虐待事件來自於家庭中的父母;兒童‧青少年設施已成為人權死角地帶等的社會問題。 首度培育40名兒童‧青少年人權教育講師;製作、發送人權條例漫畫 以站在第一線接觸兒童、青少年的首爾市7,000多家兒童‧青少年設施的5萬2,000餘名社會福利師、青少年指導師、兒童教師等為對象,自今年起將實施「人權教育修習義務」。此外,計畫於每年培育40多位適任於幼稚園、幼兒園、兒童福利設施等處的「兒童‧青少年人權教育講師」。 針對兒童權利協約等國際協約及首爾市兒童‧青少年人權條例,將透過開發輕鬆有趣的漫畫(卡通/動畫)等媒介的方式進行相關法令及制度宣傳,讓尊重兒童、青少年的文化能於家庭及地方社會紮根。 首度營運兒童‧青少年專任市民人權保護官、擴大成立75間休咖啡館 首爾市於地方政府中首度營運「兒童‧青少年專任市民人權保護官」,它能够針對在市政執行過程中所發生之兒童‧青少年人權侵害事項,進行獨立調查、勸告。指派目前市民人權保護官三名中的一名專責;而市民人權保護官至2016年為止將增加至5名。 調查官所能進行調查的範圍包括首爾市及下屬行政機構、由首爾市出資‧認股所成立的機構、自治區(委任業務)、首爾市業務委託機構、獲首爾市補助的各種兒童‧青少年設施等,調查內容為業務執行中所發生的人權侵害事項。 首爾市計畫至2016年為止,將「青少年休咖啡館」從31間增加至75間。此外,在進行社團、小型聚會等青少年自治活動時如有需要,將可免費租借首爾市內的青少年設施場地。最後,首爾市將與教育廳,建構起有效的合作體系,讓人權保障能起自學校終至地區社會,形成一片縝密的保護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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