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5人以上私人聚會」全國實施方案
詳細指南 FAQ □ 針對全國所有國民實施 □(適用期間)2021年5月3日(週一)0時~2021年5月23日(週日)24時,適用3週 □ (措施內容) 禁止5人以上的團體以聯絡感情等私人目的為由,於事先協商、約定、公告的同一時段、同一地點(室內/室外)聚集進行之臨時集會、聚會活動 □ (禁止對象) 同學會、同好會、郊遊、職場聚餐(含午餐)、社區互助會聚會、喬遷宴、年會、抓周、花甲宴或七十壽宴、線上社群聚會等以聯絡感情為目的之所有聚會與活動 □(人數計算) 「5人的範圍」不含公共設施等之工作人員及從業人員等 *娛樂從業人員包括於5人的範圍內 □(例外情況) • 家庭成員為日常家庭生活而聚集 – 直系親屬*聚集 *直系親屬係指直系長輩和晚輩 – 兒童、老年人、殘障人士等需照護之情況 – 因有臨終可能性,以使其家人、友人等聚集時 • 婚禮與葬禮 – 每一婚禮與葬禮應配合保持社交距離各級之聚會、活動標準,首都圈人數上限為99人,非首都圈為每4平方公尺1人 • 活動*、各種考試* – 說明會、聽證會等活動應配合保持社交距離各級之聚會、活動標準,首都圈人數上限為99人,非首都圈上限為499人。 – 考試時需於獨立的空間(例:教室)內,配合保持社交距離各級之聚會、活動標準,首都圈上限為99人,非首都圈上限為499人(500人以上須向地方自治團體申報協議) * (活動)說明會、聽證會、學術大會、紀念儀式、修練會、節慶‧慶典、大型演唱會、簽名會、演講、訓練、比賽、工作坊等* (各種考試) 錄用考試、證照考試等 ※ 展覽、博覽會、國際會議應配合設施面積限制人數(全國每4平方公尺1人),聚會、活動不適用人數限制 •因公務與企業需求而舉辦之商業活動 – 公家行政單位因公務需求、企業因商業需求以法令為依據舉辦需聚集一定以上人數、且因有時間限制而無法取消或延期等不得不舉辦之聚會、活動時,視為「禁止5人以上私人聚會」與保持社交距離各級聚會‧活動人數限制(首都圈上限99人,非首都圈上限499人)之例外 *(例)企業定期股東大會、預算‧法案處理等相關國會會議、廣播電視節目製作‧播出等 • 使用有設施管理者之運動相關設施 – 非禁止聚集設施,但基於運動項目特性而必須有5人以上聚集,實則難以經營之設施 – 但比賽後用餐屬私人聚會,故禁止5人以上一起用餐 • 結婚前雙方家庭進行之相見禮聚會 • 未滿6歲的嬰幼兒 –... Read more
報名日期作者SMG 观看次数1,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