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到主要内容
  • 申請訂閱首爾新聞 刊物
  • visiting seoul?
T T

首爾市綜合新聞

  • 2010年外國人社區文化活動支援計劃

  • 首爾市綜合新聞 SMG 2,718


      ■ 支援對象:2010年在首爾舉行的外國人文化,藝術,體育活動
    • 在首爾的外國大使館或者社區舉行的文化活動
    • 市民團體舉行的外國人文化活動

      ■ 支援金額
    • 活動經費部分支援 (80%以內)
    • 根據支援金額的審核結果,按等級發放400萬~600萬(韓幣)

      ■ 支援依據條款
    • 在韓外國人處於基本法第三組,及首爾市國際化都市促進條列第九組
    • 文化藝術振興法第三十九組,及文化觀光部地區文化藝術,體育,觀光,青少年振興政策基本方針。
    • 首爾市補助金管理條例第4條

      ■ 義務事項
    • 補助金只能用於被支援事業,如出現特別情況,內容和預算等工作計劃需要變動的情況下,應在事前得到首爾市市長的批準。
    • 補助金不能用作其他用途,交付條款違反的境況下,本支援決定將被取消及返還補助金。
    • 申請書,社區介紹信,活動詳細計劃書都具備的情況下才可申請補助金。活動結束後把下面的資料準備完畢,提交結果報告書,審查後30天以內給予補助金。

      ▸ 會計慿據資料
      – 注冊機關出具税金結算書或者信用卡發票
      – 非注冊機關和個人出具税金結算書,信用卡發票,現金發票
      – 只有在國內發行的會計慿據才可有效。
      ※ 注:只有以上會計慿據資料才可被認證

      ▸ 結果報告書(參考以下事項)
      – 主辦團體現況
      – 活動大綱及詳細內容
      – 實際活動花費及支出細目
      – 自我評價及參與者滿足度調查結果
      – 輿論報道資料及證明材料(照片等)

      ▸ 補助金的交付方法 ,使用和事後管理等其他事項,請參照【首爾市補助金管理條例】。


        ■ 提交申請書
      • 提交時間: 10.3.18(星期四)~3.29(星期一)
      • 申請材料: 申請書,社區介紹信,活動詳細計劃書
        ※ 申請書請登陸首爾市主頁(http://www.seoul.go.kr)的通知事项页面或者首尔国际中心主页(http://global.seoul.go.kr)下載
        ※ 必要時會要求其他材料
      • 使用語言:英語,韓語(會韓語的情況下)
      • 提交方法:現場提交,郵寄或電子郵件(截止日根據郵戳日期)
      • 接收機關:首爾市政策擔當館
        — 電話號碼:(02)2075-4114(韓語)4138(英語)
        — 傳眞:(02)723-3206
        — 地 址: 首爾市中區太平路 1街 25 首爾新聞社大樓5層
        — E–mail : nanumwoori@seoul.go.kr
        ※如有疑問請發電子郵件
北村,將如此改變北村是居住地區。限制遊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