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爾市為表揚對首爾市政功勞顯赫、堪為首爾市民與居住首爾之外國人楷模的外國人,特設置榮譽市民並頒贈榮譽市民證。自即日起接受推薦。
二零一三年六月五日
首 爾 特 別 市 長
一、被推薦人資格
凡在首爾市居住連續三年以上或居住時間累計五年以上之外國人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一) 在國內外大大提升首爾形象
(二) 在增進市民生活與文化活動上有傑出貢獻
(三) 在推動首爾經濟發展上有傑出貢獻
(四) 在科技等領域引進新技術上有傑出貢獻
※ 外國人:在大韓民國出入境管理局登記的外國人
(包括外交官等免於登記的外國人)
二、推薦人資格
(一) 公共團體代表(國家機構、地方政府代表或由其賦予存在目的之法人或團體代表)
(二) 有10人以上會員之社會團體代表
(三) 10人以上之市民(需連署簽名)
三、書面資料
(一) 推薦表乙份:需推薦人之蓋章或簽名(格式另附)
– 以韓文或英文詳細填具被推薦人之基本資料、主要經歷和功績等事項
(二) 照片乙張:被推薦人最近六個月內拍攝之照片(3.5cm×4.5cm)
四、推薦表受理時間與地點
(一) 受理時間:2013年6月5日(週三)至7月4日(週四)
(二) 受理地點:首爾市廳國際交流擔當官(首爾市廳8樓)
(三) 受理方式:郵寄或親身遞交(7月4日止,以郵戳為憑)
– 郵寄地址:首爾市中區世宗大路110首爾市廳8樓
首爾特別市國際交流擔當官(郵遞區號:100-744)
– 連絡電話:2133-5266(傳真:774-2122,電子信箱:
sole@seoul.go.kr)
※ 若透過傳真或電子信箱遞交,需在受理時間內郵寄或親身遞交書面資料。
五、審查及推選程序
(一) 首爾市要求出入境管理事務所與警察廳確認被推薦人之外國人登錄號碼、登錄地址、居住期間、犯罪紀錄等事項
(二) 經榮譽市民證頒贈審查委員會之審查和首爾市議會之議決,審查被推薦人之功績後推選(10名左右)
– 榮譽市民證頒贈審查委員會召開:2013年7月
– 首爾市議會榮譽市民證頒贈議決:2013年8~9月
※ 於必要時,得要求推薦人增補有關推薦內容的資料或要求核實。
六、榮譽市民獎勵
(一) 頒贈榮譽市民證、榮譽市民獎章及榮譽市民證書
(二) 聘任為與市政相關之委員會的委員或邀請參加由市府主辦之活動等賦予市政參與機會
(三) 首爾大公園等市立設施免費入場
七、其他事項
(一) 推薦表可在首爾市官網「
시정소식市政消息(고시,공고告示‧公告)」下載。
(
http://spp.seoul.go.kr/main/news/news_notice.jsp).
(二) 榮譽市民推選結果經首爾市議會同意(議決)後,於7日內個別通知。
(三) 榮譽市民證頒發典禮訂於10月底「首爾榮譽市民日」活動期間假世宗文化會館(世宗廳)舉辦。
(四) 報名書面資料恕不退還,詳情請詢問首爾特別市國際交流擔當官(負責人:Seo Haegyeong,連絡電話:02-2133-5266,電子信箱:
sole@seoul.go.k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