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期間:2020年12月8日(週二)0時~2021年1月17日(週日)24時
12月8日(週二)0時起至1月17日(週日)24時止歲末年終特別對策核心措施 KTV、上門推銷宣傳館等重點管理設施禁止聚集,一般管理設施21點以後暫停營業 持續實施大眾交通減班、禁止集會、公共設施暫停開放等首爾型防疫強化措施 ■ 實施項目 ※ 1月2日中央災難安全對策本部公告標準 ※ 藍色粗體字內容為沿用歲末年終特別防疫對策之措施,紅色粗體字則為新增之強化、調整措施。□ 聚會‧活動
私人聚會 | ▸禁止5人以上私人聚會 *(例外)居住空間相同之家人等聚集,有兒童、老年人、殘障人士等需照護對象時,家人有臨終可能性而使其餘家庭成員聚集時 – 餐廳等公共設施禁止5人以上預約及同時入場 |
其他聚會、活動 | ▸禁止結婚典禮、葬禮、紀念儀式等50人以上聚會、活動 * 因公務與企業需求而舉辦商業活動時例外。允許獨立空間內未滿50人之考試。 ▸ 展覽、博覽會、國際會議等設施面積每16平方公尺僅能有1人,不適用50人標準 |
□ 公共設施:重點、一般管理設施等
共同守則 | ▸配戴口罩、管理出入人員名單、通風與消毒 (商店、超市、百貨公司不需管理出入人員名單) |
5種娛樂設施 | ▸禁止聚集 |
上門推銷等 直銷宣傳館 |
▸禁止聚集 |
KTV | ▸禁止聚集 |
室內站立式表演場所 | ▸禁止聚集 |
餐廳 | ▸21點~翌日05點限外帶、外送 ▸①桌子之間間隔1公尺、②隔位坐或隔桌坐、③ 桌子之間設置隔板/遮擋板等擇一遵守(設施面積50平方公尺以上) ▸若為自助餐,則公共菜夾、盤子、餐具等使用前後應消毒雙手或戴上塑膠手套,等待夾取食物時,使用者間應保持一定距離 ▸在早午餐咖啡廳、烘焙咖啡廳*、速食店僅點咖啡、飲品、甜點類時僅開放外帶、外送 * 販售於店面內使用明火直接料理之餐點(義大利麵、歐姆蛋等)的店家 |
咖啡廳(含無人咖啡廳) | ▸營業時間內僅開放外帶、外送 |
德撲酒吧 | ▸禁止聚集 |
室內體育設施 | ▸禁止聚集 |
室外冬季體育設施 (滑雪場、冰場、雪橇場) |
▸21點~翌日05點暫停營業 ▸可容納人數限制在1/3 ▸除租借設備、更衣室外,滑雪場內附加設施(餐廳、咖啡廳、遊戲廳等)禁止聚集 ▸往返其他地區滑雪場之接駁巴士暫停行駛 ▸建議設備、物品租借時需採全面預約制,以降低人群密度 ▸建議減少或暫停滑雪講座等面對面活動 ▸建議盡量減少正職員工、短期工讀生共用宿舍等多人房空間 |
戶外螢幕高爾夫球場 (密閉型) |
▸禁止聚集 |
補習班、培訓所 (讀書室除外) |
▸原則上禁止聚集,僅開放下列3種情況營業 ① 同一時間培訓人員*為9人以下之補習班、培訓所(住宿設施禁止營業)、 ② 2021學年度大學入學考試之講習、③ 與雇傭勞動部長官簽訂委託契約,或獲得課程認證之職業能力開發培訓課程 * 指同一時間進入設施內之使用者數 ▸不納入禁止聚集規範內的情況:①21點~翌日05點暫停營業、②每8平方公尺僅有1人,或座位間隔兩個空位、③ 遵守禁止飲食(允許水、無酒精飲料)規範 |
婚禮會場 | ▸各婚禮會場限50人以下進入 |
殯儀館 | ▸各殯儀館限50人以下進入 |
澡堂業 | ▸設施面積每16平方公尺僅能有1人 ▸三溫暖、汗蒸幕、汗蒸設施禁止開放 ▸禁止飲食(允許水、無酒精飲料) |
電影院 | ▸21點~翌日05點暫停營業 ▸隔位坐 ▸禁止飲食(允許水、無酒精飲料) |
表演場地 | ▸隔兩位坐 ▸禁止飲食(允許水、無酒精飲料) |
網咖 | ▸21點~翌日05點暫停營業 ▸隔位坐(設置隔板時例外) ▸禁止飲食(於隔板內單獨進食時除外,允許水、無酒精飲料) |
遊戲廳、多媒體影音室等 | ▸21點~翌日05點暫停營業 ▸禁止飲食(允許水、無酒精飲料) ▸設施面積每8平方公尺僅能有1人 |
讀書室、讀書咖啡廳 | ▸21點~翌日05點暫停營業 ▸禁止飲食(於隔板內單獨進食時除外,允許水、無酒精飲料) ▸隔位坐(設置隔板時例外) ▸團體包廂人數限制在50% |
遊樂園、水上樂園 | ▸21點~翌日05點暫停營業 ▸可容納人數限制在1/3 |
理髮、美容業 | ▸21點~翌日05點暫停營業 ▸每8平方公尺只能有1人,或隔兩個空位 |
百貨公司、大型超市 | ▸檢驗是否有發燒等症狀 ▸禁止試吃、試喝、提供試用品等服務 ▸禁止舉辦集客活動 ▸顧客休息空間(休息室、椅子)禁止開放 ▸21點~翌日05點暫停營業 |
百貨公司、大型超市 以外之綜合零售業 (300平方公尺以上) |
▸21點~翌日05點暫停營業 ▸試吃區暫停開放 |
□ 其他公共設施
公寓內便利設施 | ▸暫停營運 |
居民中心 | ▸暫停文化、教育講座等課程 |
文化中心等 終身教育機構 |
▸禁止歌唱、管樂器課程 |
住宿設施 | ▸訂房數量不得超過客房數的2/3 ▸每一房間入住人數不得超過客房規定最大人數 ▸禁止開放舉辦派對之客房(活動房等) ▸禁止住宿設施主辦之派對、活動,建議禁止個人舉辦之派對 ▸嚴格實施客房人數管理,張貼若舉辦個人派對時將立即採取退房措施等公告 |
派對場 | ▸禁止聚集 |
國公立設施 | ▸自行車賽、賽馬、賽艇、娛樂場、體育設施等暫停營運 ▸其他設施入場人數不得超過最大容納人數的30% |
社會福利設施 | ▸強化使用人數不得超過最大容納人數的30%(最多50人)等防疫措施,視所在區域的風險程度必要時將休館 |
□ 日常與社會經濟活動
強制配戴口罩 | ▸於所有室內以及無法維持2公尺以上距離之室外空間時,應強制配戴口罩,違反時將處以罰款 |
搭乘大眾交通工具 | ▸強烈建議首都圈居民避免旅行、出差等造訪其他地區之行為 ▸配戴口罩、禁止於車輛內飲食(國際航班除外)、建議KTX與高速巴士等將購票人數限制在50%以下(飛機除外) |
觀賞體育競賽 | ▸無觀眾比賽 |
上學 | ▸遵守人口密度1/3 |
宗教活動 | ▸原則上採不見面禮拜、彌撒、法會、侍日式等 * 製作、播放以不見面為目的之影片時,含執行業務之必要人力在內,總人數不得超過20人(不見面影像製作、播放之人力與參與信徒等) ▸ 禁止宗教設施主辦之聚會、聚餐 |
職場工作 | ▸公家單位建議採行讓至少1/3的人員居家辦公,積極推動午餐時間分時段用餐等措施,並避免聚會、聚餐 * 執行治安、國防、外交、消防、郵務、防疫、廣播電視、產業安全、疫情相關支援等業務之機構(人力),或處理個人資訊等需維持一定資安等級之機構(人力)除外 ▸民間企業等建議改採至少讓1/3人員(以必要人員外之人數為準)居家辦公等辦公型態 |
□ 公共設施
重點管理設施 | |
5種娛樂設施 (夜店、獵愛酒吧等) |
▴禁止聚集 |
上門推銷等 直銷宣傳館 |
▴禁止聚集 |
KTV | ▴禁止聚集 |
室內站立式 表演場所 |
▴禁止聚集 |
餐廳、 咖啡廳(含無人咖啡廳) | ▴配戴口罩、管理出入人員名單、通風消毒等 ▴50平方公尺以上設施①桌子之間需間隔2公尺(至少1公尺)、②隔位/隔桌坐、③桌子間設置隔板等擇一遵守 ▴自助餐等場所應額外遵守以下規定 – 公用菜夾、盤子、餐具等使用前後應消毒雙手或戴上塑膠手套 – 等待夾取食物時,使用者間應保持一定距離 ▴咖啡廳僅限外帶、外送,餐廳21點以後限外帶、外送 ▴點餐、等待時,使用者間距離應維持2公尺(至少1公尺) ▴用餐時避免對話(建議)、張貼公告文 ▴結帳櫃台設置隔板,或結帳櫃檯與客人間保持1公尺以上距離(於地面張貼標示) ▴店面入口與桌上放置洗手液 ▴禁止於店面內設置之舞台進行表演 |
一般管理設施 | |
室內體育設施 | ▴禁止聚集 |
婚禮會場 | ▴配戴口罩、管理出入人員名單、通風消毒等 ▴每一場結婚典禮人數不得超過50人(同時適用設施面積每4平方公尺僅能有1人之規範) |
殯儀館 | ▴配戴口罩、管理出入人員名單、通風消毒等 ▴各告別式會場內限制每4平方公尺僅能有1人 – 各告別式會場人數不得超過30人 |
澡堂業 | ▴配戴口罩、管理出入人員名單、通風消毒等 ▴設施面積每16平方公尺僅能有1人(應於出入口等處張貼使用人數限制公告) ▴禁止飲食 ▴禁止開放三溫暖、汗蒸幕等出汗設施 |
電影院 | ▴21點~翌日5暫停營業 ▴配戴口罩、管理出入人員名單、通風消毒等 ▴禁止飲食(允許水、無酒精飲料) ▴隔位坐 ▴於售票處、商店、等待空間等移動時保持距離(應以貼紙等於地面張貼顧客移動動線) ▴出口與入口動線分離 ▴強制採行保持距離之座位分配等物理措施 |
表演場地 | ▴隔兩位坐 ▴配戴口罩、管理出入人員名單、通風消毒等 ▴禁止飲食(允許水、無酒精飲料) |
網咖 | ▴21點~翌日5暫停營業 ▴配戴口罩、管理出入人員名單、通風消毒等 ▴禁止飲食(於隔板內個別用餐時例外,允許水、無酒精飲料) ▴隔位坐(有隔板時例外) ▴區隔座位之隔板高度應可阻絕飛沫噴濺(例:坐下時與視線同高) ▴客人使用過之座位的桌子、頭罩式耳機、滑鼠、鍵盤等應消毒後再使用 ▴吸菸區原則上僅限1人使用(應於吸菸區出入口與內部空間同時張貼使用人數限制公告) |
遊戲廳、 多媒體影音室等 |
▴21點~翌日5暫停營業 ▴配戴口罩、管理出入人員名單、通風消毒等 ▴禁止飲食 ▴設施面積每8平方公尺僅能有1人(應於出入口等處張貼使用人數限制公告) ▴吸菸區原則上僅限1人使用(應於吸菸區出入口與內部空間同時張貼使用人數限制公告) |
補習班、 職業培訓機構 |
▴(補習班、培訓所等)禁止聚集。考慮到2021年度大學入學考試時程,允許大學入學考試之相關課程、允許與雇傭勞動部長官簽署委託契約或獲得課程認證之職業能力開發培訓課程 【禁止聚集之例外情況(職業培訓機構等)】 ▴21點~翌日5暫停營業 ▴設施面積每8平方公尺僅能有1人或隔兩位坐(使用者間距離2公尺以上) ▴配戴口罩、管理出入人員名單、通風消毒等 ▴禁止飲食 ▴(職業培訓機構)建議分班或採不見面授課 ▴(職業培訓機構)建議已滿足規定上課時數之學員應提早停課 |
讀書室、 讀書咖啡廳 |
▴21點~翌日5暫停營業 ▴配戴口罩、管理出入人員名單、通風消毒等 ▴禁止飲食(於隔板內個別用餐時例外,允許水、無酒精飲料) ▴隔位坐(有隔板時例外) ▴包廂人數不得超過最大容納人數的50% |
遊樂園、 水上樂園 |
▴21點~翌日5暫停營業 ▴配戴口罩、管理出入人員名單、通風消毒等 ▴人數不得超過最大容納人數的1/3 ▴(水上樂園)禁止聚集 |
理髮、美容業 | ▴21點~翌日5暫停營業 ▴配戴口罩、管理出入人員名單、通風消毒等 ▴設施面積每8平方公尺僅能有1人,或隔兩位坐 ▴採預約制 ▴禁止提供客人飲料 |
商店、超市、 百貨公司 (300平方公尺以上之綜合零售業) |
▴21點~翌日5暫停營業(面積300平方公尺以上之綜合零售業) ▴(位於超市與百貨公司內之)文化中心、兒童遊樂設施等禁止聚集 ▴配戴口罩、通風消毒等 ▴暫停促銷活動、暫停營運試吃、試喝區 |
國公立設施 | ▴文化設施、公共體育設施、旅遊諮詢中心等暫停開放 ※配合首爾型防疫強化(12.4)之措施,至12.18有效(公共體育設施除外) 若有民間租借、緊急照護等特殊事由時除外 |
社會福利設施 | ▴配戴口罩、管理出入人員名單、通風消毒等 ▴義工、訪客禁止進入 ▴日間照護中心禁止外部講師課程 ▴加強設施長管理從業人員遵守防疫守則之義務 ▴(福利館等公共設施)使用人數限制在30%以內 ▴(敬老院)建議休館 ▴(老年人全天候保護設施)休館(提供緊急照護) ▴(青少年設施)休館(提供緊急照護) ▴(生活設施)禁止會面、外出、外宿 |
公寓內便利設施 | ▴健身房、三溫暖、咖啡廳、讀書室等禁止營業 |
年末活動、派對 | ▴禁止飯店、民宿、派對場等住宿設施舉辦之歲末年初活動與派對 |
強制配戴口罩 | ▴ 於所有室內以及無法維持2公尺以上距離之室外空間時,應強制配戴口罩,違反規定時將罰款 |
聚會、活動 | ▴禁止50人以上之聚會、活動,即便人數未滿50人仍應強制遵守核心防疫守則 – 因公務與企業需求而舉辦商業活動時,可視情況容許參與人數超過50人 – 考試等情況允許在不滿50人之獨立空間內舉辦 ▴展覽、博覽會、國際會議等設施面積每16平方公尺僅能有1人,不適用50人標準 ▴首爾市區內禁止10人以上集會(《集會示威法》規範) ▴9人以下(《集會示威法》規範)集會時應遵守7大防疫守則 ▴市中心(《集會示威法》規範)全面禁止集會 |
觀賞體育競賽 | ▴無觀眾比賽 |
搭乘大眾交通工具 | ▴21點以後公車、地鐵減班30% |
宗教活動 | ▴以不見面禮拜、法會、彌撒為原則(參與人數20人以內) ▴配戴口罩、管理出入人員名單、通風消毒等 ▴禁止聚會、聚餐 |
職場工作 | |
公共機關 | ▴ 至少1/2人員採居家辦公 ▴ 積極採行分時段上下班制等制度 |
民間職場工作 | ▴ 建議至少1/2人員採居家辦公 ▴ 公司內部餐廳實施午餐時間交錯用餐 ▴ 休息室、培訓室等公共空間暫停開放 ▴ 建議避免不必要的出差 ▴ 建議上班時間內避免茶話會、聚餐 |
呼叫中心 | ▴ 建議至少1/2人員採居家辦公 ▴ 強制配戴口罩 ▴ 指定防疫管理者 ▴ 工作場所內消毒(每天2次以上) ▴ 勞工間維持間隔2公尺(至少1公尺)或設置隔板 ▴ 每位勞工1天需至少確認2次是否有症狀,有2~3人以上出現症狀時,應進行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預防性檢查 ▴ 休息室、培訓室等公共空間暫停開放 ▴ 暫停團體用餐、面對面培訓等團體活動 ▴ 強制遵守防疫規範,未遵守時將處以罰款等行政處分 |
流通物流中心 | ▴ 人力防疫管理(含日薪臨時工)納入總公司責任制範圍 ▴ 禁止使用背心、手套等公用物品 ▴ 建立全身消毒系統,或實施進出入人員全身消毒制度 ▴ 對出入車輛進行徹底防疫、實施得來速等措施以降低接觸機率 ▴ 裝卸貨物、分類、配送時務必以不見面方式進行(最大程度減少接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