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 2.5級 |
禁止聚集設施 | ▴6種娛樂設施 (娛樂酒館、音樂酒館、情調酒館、舞廳、獵愛酒吧、德撲酒吧) |
21點以後暫停營業 | ▴電影院、網咖、遊戲廳·多媒體影音室、補習班·職業培訓機關、讀書室·讀書咖啡廳、遊樂園·水上樂園、理髮·美容業、百貨公司·大型超市 ▴上門推銷業、KTV、室內站立式表演場所、室內體育設施、派對場、餐廳·咖啡廳(禁止飲食) |
活動限制人數 (婚禮、葬禮) | ▴不超過50人 |
宗教活動 | ▴僅開放10%以下的人數進行面對面禮拜 |
電影院 | ▴隔位坐或與非同行者間隔兩位坐 |
表演場地 | ▴與非同行者間隔兩位坐 |
私人聚會 | ▸禁止5人以上私人聚會 *(例外)居住空間相同之家人等聚集,有兒童、老年人、殘障人士等需照護對象時,家人有臨終可能性而使其餘家庭成員聚集時 -餐廳等公共設施禁止5人以上預約及同時入場 |
其他聚會、活動 | ▸禁止結婚典禮、葬禮、紀念儀式等50人以上聚會、活動 * 因公務與企業需求而舉辦商業活動時例外。允許獨立空間內未滿50人之考試。 ▸ 展覽、博覽會、國際會議等設施面積每16平方公尺僅能有1人,不適用50人標準 |
共通守則 | ▸配戴口罩、管理出入人員名單、通風消毒 (商店、超市、百貨公司不需管理出入人員名單) |
5種娛樂設施 德撲酒吧 | ▸禁止聚集 |
上門推銷等 直銷宣傳館 | ▸21點~翌日05點暫停營業 ▸禁止唱歌、提供飲食(允許水、無酒精飲料) ▸設施面積每8平方公尺僅能有1人 * 設施內應遵守維持2公尺(最少1公尺)之距離 |
KTV | ▸21點~翌日05點暫停營業
▸禁止飲食(允許水、無酒精飲料)
▸設施面積每8平方公尺僅能有1人,每間包廂最多限4人,客人離場後包廂應於30分鐘內消毒再開放使用 *設施內應遵守維持2公尺(最少1公尺)之距離 ▸防疫管理者常駐之投幣式KTV適用與一般KTV相同之防疫守則,若難以遵守每8平方公尺僅能有1人之規範,則應改為每包廂僅限1人使用 |
室內站立式表演場所 | ▸21點~翌日05點暫停營業 ▸禁止飲食(允許水、無酒精飲料) ▸應安排座位(禁止站立),座位之間應維持2公尺(最少1公尺) |
餐廳、咖啡廳 (含無人咖啡廳) | ▸2人以上且僅點咖啡‧飲品類、甜點類時,於店內停留時間不得超過1小時(強力建議) ▸餐廳、咖啡廳於21點~翌日05點僅開放外帶、外送 ▸應實施隔桌或隔位坐,使用人數為店內座位數的50%,若難以遵守上述規範,則: ①桌子間間隔1公尺、②桌子間設置隔板/遮擋板,兩項中擇一遵守(設施面積50平方公尺以上) ▸若為自助餐廳,則應於使用公共菜夾、盤子、餐具前後消毒雙手,或使用塑膠手套,等待夾取食物時,使用者間應維持一定距離 |
派對場 | ▸21點~翌日05點暫停營業 ▸限制使用人數及公告可使用人數(單間面積8平方公尺僅能有1人) * 在出入口等處公告並口頭告知單間可使用人數 ▸桌子間間隔1公尺或設置隔板,或者隔桌/隔位坐(設施許可、申報面積50平方公尺以上) |
室內體育設施 (含室內冬季體育設施) | ▸21點~翌日05點暫停營業
▸禁止飲食(允許水、無酒精飲料)
▸激烈的團體運動(GX類)項目禁止聚集 * 尊巴舞、跆搏、健身單車、有氧舞蹈等▸螢幕高爾夫球場等包廂型為每包廂上限4人 ▸淋浴間禁止開放(游泳池例外) ▸設施面積每8平方公尺僅能有1人 *設施內應遵守維持2公尺(最少1公尺)之距離 |
室外冬季 體育設施 (滑雪場、冰場、雪橇場) |
▸21點~翌日05點暫停營業 ▸可容納人數限制在1/3 ▸除租借設備、更衣室外,滑雪場內附加設施(餐廳、咖啡廳、遊戲廳等)禁止聚集 ▸往返其他地區-滑雪場之接駁巴士暫停行駛 ▸建議設備、物品租借時需採全面預約制,以降低人群密度 ▸建議減少或暫停滑雪講座等面對面活動 ▸盡量減少正職員工、短期工讀生共用宿舍等多人房空間 ▸若有餐廳、咖啡廳等附加設施,則適用餐廳、咖啡廳防疫守則 ▸更衣室、遊戲廳等設施每8平方公尺僅能有1人 |
補習班、培訓所(讀書室除外) | ▸21點~翌日05點暫停營業
▸禁止飲食(允許水、無酒精飲料)
▸設施面積每8平方公尺僅能有1人 *設施內應遵守維持2公尺(最少1公尺)之距離 ▸歌唱、管樂課程等僅限在獨立空間(室內)一對一上課,若在有設置隔板之獨立空間(室內)則最多可開放至4人 ▸禁止開放住宿設施 * 若依照相關防疫措施,針對入住者提前實施檢查診斷等時則允許開放 |
職業訓練機構 | ▸21點~翌日05點暫停營業 ▸禁止飲食(允許水、無酒精飲料) ▸設施面積每8平方公尺僅能有1人或隔兩位坐 * 設施內應遵守維持2公尺(最少1公尺)之距離 |
婚禮會場 | ▸各結婚典禮會場人數不得超過50人 |
殯儀館 | ▸各殯儀館人數不得超過50人 |
澡堂業 | ▸設施面積每16平方公尺僅能有1人
▸禁止飲食(允許水、無酒精飲料)
▸三溫暖、汗蒸幕、汗蒸設施禁止開放 |
電影院 | ▸21點~翌日05點暫停營業 ▸隔位坐或與非同行者間隔兩位坐 ▸禁止飲食(允許水、無酒精飲料) |
表演場地 | ▸與非同行者間隔兩位坐 ▸禁止飲食(允許水、無酒精飲料) |
網咖 | ▸21點~翌日05點暫停營業 ▸隔位坐(設置隔板時例外) ▸禁止飲食(於隔板內單獨進食時除外,允許水、無酒精飲料) |
遊戲廳、多媒體影音室等 | ▸21點~翌日05點暫停營業 ▸禁止飲食(允許水、無酒精飲料) ▸設施面積每8平方公尺僅能有1人 |
讀書室、讀書咖啡廳 | ▸21點~翌日05點暫停營業 ▸禁止飲食(於隔板內單獨進食時除外,允許水、無酒精飲料) ▸隔位坐(設置隔板時例外) ▸團體包廂人數限制在50% |
遊樂園、水上樂園 | ▸21點~翌日05點暫停營業 ▸可容納人數限制在1/3 |
理髮、美容業 | ▸21點~翌日05點暫停營業 ▸每8平方公尺只能有1人,或隔兩位坐 |
百貨公司、大型超市 | ▸檢查是否有發燒等症狀 ▸禁止試吃、試喝、提供試用品等服務 ▸禁止舉辦集客活動 ▸顧客休息空間(休息室、椅子)禁止開放 ▸21點~翌日05點暫停營業 |
超市、商店 (300平方公尺以上) | ▸21點~翌日05點暫停營業 ▸配戴口罩 ▸定期通風、消毒 |
文化中心等 終身教育機構 | ▸歌唱、管樂課程等僅限在獨立空間(室內)一對一上課,若在有設置隔板之獨立空間(室內)則最多可開放至4人 |
住宿設施 | ▸訂房數量不得超過客房數的2/3 ▸每一房間入住人數不得超過客房規定最大人數 ▸禁止開放舉辦派對之客房(活動房等) ▸禁止住宿設施主辦之派對、活動,建議禁止個人舉辦之派對 ▸嚴格實施客房人數管理,張貼若舉辦個人派對時將立即採取退房措施等公告 |
國公立設施 | ▸自行車賽、賽馬、賽艇、娛樂場、體育設施等暫停營運 ▸民間體育設施得視營運狀況彈性開放 ▸其他設施入場人數不得超過最大容納人數的30% |
社會福利設施 | ▸強化使用人數不得超過最大容納人數的30%(最多50人)等防疫措施,視所在區域的風險程度必要時將實施休館 |
強制配戴口罩 | ▸於所有室內以及無法維持2公尺以上距離之室外空間時,應強制配戴口罩,違反時將處以罰款 |
搭乘大眾交通工具 | ▸強烈建議首都圈居民避免旅行、出差等造訪其他地區之行為 ▸配戴口罩、禁止於車輛內飲食(國際航班除外)、建議KTX與高速巴士等將購票人數限制在50%以下(飛機除外) |
觀賞體育競賽 | ▸無觀眾比賽 |
上學 | ▸遵守人口密度1/3 |
宗教活動 | ▸舉辦正規禮拜、彌撒、法會、侍日式時,參與人數應限制為座位數的10% ▸禁止宗教設施主辦之聚會、聚餐 * 尤其禁止在祈禱院、修練院、傳教設施等處進行正規宗教活動外之所有聚會、活動 |
職場工作 | ▸實施各機關、部門至少有1/3人員居家辦公,積極推動午餐時間分時段用餐等制度,避免聚會與聚餐等 * 執行治安、國防、外交、消防、郵務、防疫、廣播電視、產業安全、疫情相關支援等業務之機構(人力),或處理個人資訊等需維持一定資安等級之機構(人力)除外 – 經常需要待在密閉空間、與人密集接觸,難以實施居家辦公之高風險職場(呼叫中心、流通物流中心)應強制遵守配戴口罩、定期消毒、保持職員間距離或設置隔板等防疫守則 – 針對需上班之人員,應積極推動上班與午餐時間分時段制度 ▸ 民間企業等建議改採至少讓1/3人員(以必要人員外之人數為準)居家辦公等辦公型態,並積極推動午餐時間分時段用餐等制度 *執行治安、國防、外交、消防、郵務、防疫、廣播電視、產業安全、疫情相關支援等業務之機構(人力),或處理個人資訊等需維持一定資安等級之機構(人力)除外。民間企業、機關可透過勞資協商等方式,決定符合各企業或機關特性之必要員工人數範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