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日常,4月18日起解除保持社交距離措施(維持佩戴口罩)
▪ 此次減少趨勢與先前略有不同,在階段性放寬保持社交距離措施之情況下持續維持減少趨勢,可視為進入相當穩定狀態 ▪ 呈現出明顯減少趨勢的同時,亦確保醫療量能之穩定,將解除大部分以管控為主的保持社交距離措施 ▪ 考量防疫狀況之變化與展望,判斷為可嘗試恢復日常生活、轉換為與新冠肺炎共存體制之時期 ▪ (期間) 2022年4月18日(週一)~另行公告時 ① 保持社交距離調整方案 營業時間、私人聚會、活動·集會(299人)、其他(宗教活動、室內禁止飲食等)解除限制 惟室內禁止飲食須經一週準備期間*,於2022年4月25日(週一)起解除 * 電影院、宗教設施、交通設施等各部門制定所屬設施之安全用餐方案(安靜用餐、避免對話、定期通風等) <參考:現行保持社交距離措施(4月4日~4月17日)> ① (營業時間)24點(娛樂設施、餐廳·咖啡廳、KTV、澡堂業等13類設施) ② (私人聚會)10人 ③ (活動·集會)大規模活動·集會最多允許299人 ④ (其他)宗教活動最大可容納人數的70%以內,室內外佩戴口罩、室內禁止飲食等 ▪ (佩戴口罩) 室外口罩佩戴方案調整考量本次保持社交距離措施解除後大部分防疫措施鬆綁,將於兩週後重新討論 ② 保持社交距離措施解除後,維持不變之防疫守則 ▪ (生活防疫)保持社交距離措施解除後,勤洗手、保持通風·消毒等國民個人須於日常生活中遵守之生活防疫守則(建議)維持不變 【個人防疫六大守則(建議)】 * 生活防疫細部守則(疾病廳方針) ① 完成新冠肺炎疫苗接種 ② 正確佩戴口罩,確實遮住口鼻(3密·高風險設施須佩戴KF80以上口罩) ③ 正確洗手30秒(咳嗽時以袖遮口鼻) ④ 一天至少通風3次以上(每次10分鐘)、一天至少消毒1次以上 ⑤ 盡量減少私人聚會規模與時間 ⑥ 身體不適時接受篩檢並待在家中,盡量避免與高風險族群接觸 ③ 保持社交距離措施解除後,維持不變之防疫守則 ▪ (保護高風險設施) 危重症率·致死率較高之感染高風險族群聚集之高風險設施將維持防疫守則不變,日後視情況進行調整 – 療養院·設施等適用之住院患者(入住者)及從業人員提前篩檢、禁止會面與外部人員出入、限制外出·外宿(必要外來就醫除外)等 ▪ (強化生活防疫)雖解除保持社交距離措施,阻絕日常生活之感染源仍極為重要,因此需強化生活防疫守則之宣導... Read more
報名日期作者SMG 观看次数2,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