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將啟動新制保持社交距離體制。現行5個等級的警戒縮減為4個等級,維持將近6個月的禁止5人以上私人聚會措施也將放寬。首都圈至7月14日前開放不超過6人的聚會,7月15日後聚會人數將放寬至8人,餐廳、咖啡廳、酒館等場所營業時間也可延長至晚上12點。
保持社交距離的改編內容,將由「掌中首爾」整理告知市民。
政府於20日公告新制保持社交距離體制改編方案(暫定)。本次改編方案的目標在於以自律與責任為基礎,建立可永續的保持社交距離體制,並盡可能地放寬公共設施的營業限制與禁止聚集命令,將重點擺在強化個人活動的管理。
新制保持社交距離體制將自7月1日0時起立即生效。
不過自7月1日至14日止的兩個星期,首都圈將進入私人聚會人數允許上限為6人的過渡期,後續將會再研議改編方案的實施方法。首都圈過渡期方案是否實施,以及各地區的保持社交距離等級,將依這段時間疫情的狀況等進行評估,並於6月底公告評估結果。
防疫警戒第2級,私人聚會人數限制可放寬至8人
私人聚會是包括職場聚餐(含午餐)、抓周、花甲宴或七十壽宴等在內,以聯絡感情為目的之所有聚會和活動。當防疫警戒為第1級時,此類聚會無任何人數限制。
若防疫警戒調整為第2級,則最多可容許8人聚會(禁止9人以上),此時直系親屬聚會可視為例外,若舉辦抓周,則最多可容許16人在場。
第3級則僅允許4人聚會(禁止5人以上),直系親屬聚會與抓周等也不例外。第4級則建議民眾返家後盡量不外出,晚上6點前聚會人數上限為4人,6點後聚會人數上限為2人(禁止3人以上)。
完成預防接種者不列入聚會、活動、集會的人數限制計算
未來將視預防接種的進度與疫情狀況等,研議實施以完成預防接種者為對象舉辦活動時採梅花座、解除禁止表演場地開放站席等方案。
第1級警戒時活動若超過500人須向地方自治團體預先申報,第2級警戒時則禁止100人以上的活動,第3級警戒禁止50人以上活動,第4級警戒則禁止舉辦活動以降低人群密集度。集會、示威人數上限也隨警戒等級調整,第1級禁止500人以上、第2級100人以上、第3級50人以上,第4級則僅允許1人示威。
含音樂表演在內之大型音樂會則應採指定座位制(戶外也須安排座位),在發布第2至4級警戒期間,人數最多可達5000人。
保持社交距離4階段警戒改編方案自7月1日起實施
保持社交距離4階段警戒改編方案自7月1日起實施
|
第1級警戒 |
第2級警戒 |
第3級警戒 |
第4級警戒 |
升級標準
(首都圈) |
每10萬人
不滿1人
(不滿250人) |
每10萬人
1人以上
(250人以上) |
每10萬人
2人以上
(500人以上) |
每10萬人
4人以上
(1,000人以上) |
私人聚會 |
遵守防疫守則 |
最多8人可聚會
*7月1日~7月14日
6人 |
最多4人可聚會
(禁止5人以上) |
4人
*18點以後最多2人
(禁止3人以上) |
活動、集會 |
禁止500人以上
聚會
活動應預先申報 |
禁止100人以上 |
禁止50人以上 |
禁止活動
1人示威除外禁止集會 |
遊樂設施、
舞廳、
德撲酒吧等 |
設施面積每6平方公尺1人
(夜店、夜總會每8平方公尺1人)
營業時間無限制 |
設施面積每8平方公尺1人
(夜店、夜總會每10平方公尺1人)
24點以後限制營業 |
設施面積每8平方公尺1人
(夜店、夜總會每10平方公尺1人)
22點以後限制營業 |
設施面積每8平方公尺1人
22點以後限制營業
*夜店、夜總會、情調酒館、獵愛酒吧禁止聚集 |
餐廳、咖啡廳 |
每桌間保持1公尺社交距離,或隔位/隔桌坐,或桌子之間設置隔板(50平方公尺以上) |
餐廳、咖啡廳 |
營業時間
無限制 |
24點以後
僅開放外帶與外送 |
22點以後
僅開放外帶與外送 |
22點以後
僅開放外帶與外送 |
KTV |
設施面積每6平方公尺1人
營業時間無限制 |
設施面積每8平方公尺1人
24點以後
限制營業 |
設施面積每8平方公尺1人
22點以後限制營業 |
設施面積每8平方公尺1人
22點以後限制營業 |
室內體育設施 |
設施面積每6平方公尺1人
營業時間無限制 |
設施面積每8平方公尺1人
營業時間無限制 |
設施面積每8平方公尺1人
營業時間無限制
*游泳池22點後
限制營業 |
設施面積每8平方公尺1人
22點後限制營業 |
補習班 |
隔位坐或設施面積每4平方公尺1人
營業時間無限制 |
隔位坐或設施面積每6平方公尺1人
營業時間無限制 |
隔2個位子坐或設施面積每6平方公尺1人
營業時間無限制 |
隔2個位子坐或設施面積每6平方公尺1人
22點後限制營業 |
讀書室
讀書咖啡廳 |
隔位坐
(有隔板時例外)
營業時間無限制 |
隔位坐
(有隔板時例外)
營業時間無限制 |
隔位坐
(有隔板時例外)
營業時間無限制 |
隔位坐
(有隔板時例外)
22點後限制營業 |
電影院
表演場地 |
隔位坐無限制
營業時間無限制 |
與非同行者
隔位坐
營業時間無限制 |
與非同行者
隔位坐
營業時間無限制 |
與非同行者
隔位坐
22點後限制營業 |
電影院
表演場地 |
隔位坐
無限制
營業時間
無限制 |
每場表演觀眾人數不超過5,000人限制 |
婚禮會場
殯儀館 |
各婚宴廳(告別式禮廳)
設施面積每4平方公尺1人 |
禁止100人以上
+設施面積每4平方公尺1人 |
禁止50人以上
+設施面積每4平方公尺1人 |
限直系親屬參加 |
網咖 |
隔位坐無限制
營業時間無限制 |
隔位坐
(有隔板時例外)
營業時間無限制 |
隔位坐
(有隔板時例外)
營業時間無限制 |
隔位坐
(有隔板時例外)
22點後限制營業 |
宗教設施 |
可容納人數的50%
避免聚會、聚餐、
住宿 |
30% |
20% |
僅開放不見面式禮拜 |
宗教設施 |
可容納人數的50%
避免聚會、聚餐、
住宿 |
禁止聚會、聚餐、住宿 |
*完成預防接種者不列入人數限制
※ 資料:中央事故處理本部/製作:掌中首爾
基本防疫守則擴大,強化高風險設施防疫管理
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平息之前,所有人必須遵守每一等級警戒的基本防疫守則。除告知防疫守則、進出人員症狀確認、進出人員名單管理、配戴口罩、勤洗手、禁止飲食(部分設施除外)、降低人群密度、每天通風3次以上、定期消毒、指定防疫管理者並進行防疫管理等10項必要防疫守則之外,也視各設施的特性額外增加防疫守則,以強化防疫管理。
針對防疫高風險設施,將會強化防疫管理。
三密(密切、密閉、密集)的工作環境應每2小時進行1次以上的自然通風,並視工作型態配戴合適的工作用口罩。員工餐廳應設置透明隔板,或將餐桌以直列、之字型排列。自第2級警戒起,各部門應錯開午餐時間,第3級警戒期間應實施用餐時禁止對話之措施。
宗教活動人數規範為第1級警戒50%(隔位坐)、第2級警戒30%、第3級警戒20%,第4級警戒採不見面禮拜形式進行。第2級警戒起將禁止聚會、活動、聚餐、住宿。第2級警戒(不超過100人)、第3級警戒(不超過50人)期間戶外活動將視為例外。但戶外活動仍應遵守禁止用餐、住宿、禁止大聲唱歌等防疫守則。
療養醫院、療養設施實施PCR提前檢查與持續篩檢、管理,感化院則針對新入所者實施快速抗原篩檢,員工及收容所的清潔人力等則每2週實施一次定期PCR篩檢。
因違反防疫守則而確診者,將不得領取生活補助金,因違反防疫守則造成群聚感染,則將建議有關單位積極向違反者求償。除罰款外,違反防疫守則的業者只要被檢舉,將採「一振出局制度」,立即實施2週禁止聚集命令。發生群聚感染之業者,將無法領取營業損害賠償金、災難支援金等。
資料:中央事故處理本部
疑問洽詢:茶山呼叫中心 +82-2-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