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春節連假過後,自1月30日起實施第一階段調整,繼戶外口罩解禁後,室內口罩亦不再強制佩戴,調整為建議自主佩戴
- 惟,為保護高風險族群等,前往易感染設施、醫療機構與藥局及搭乘大眾交通工具時仍須佩戴口罩
- (1)出現新冠肺炎疑似症狀或接觸出現疑似症狀者
- (2)新冠肺炎高風險族群或接觸高風險族群者
- (3)近期曾與新冠肺炎確診者接觸(建議自接觸日起佩戴口罩兩週)
- (4)處於通風不良的「三密」(密閉、密集、密接)環境
- (5)有頻繁吶喊·合唱·對話等,容易產生飛沫之多人聚集場所也強烈建議佩戴口罩
◈ 考量口罩佩戴之實效性強、必要性高,強調必要時自主佩戴口罩之防疫守則生活化
■ 主要內容
室內口罩佩戴調整計畫之推動
- (第一階段調整內容)室內必須佩戴口罩轉換為建議佩戴,部分設施不包含在第一階段調整範圍內。
- 易感染設施、醫療機構與藥局及搭乘大眾交通工具時仍須佩戴口罩。
- * 易感染設施:療養院•長期療機構、精神健康增進設施、身障人士福利設施
- ** 大眾交通工具:公車、火車、地鐵、客船、渡船、計程車、飛機等
- 此外,
- (1)出現新冠肺炎疑似症狀或接觸出現疑似症狀者
- (2)新冠肺炎高風險族群或接觸高風險族群者
- (3)近期曾與新冠肺炎確診者接觸(建議自接觸日起佩戴口罩兩週)
- (4)處於通風不良的「三密」(密閉、密集、密接)環境
- (5)有頻繁吶喊·合唱·對話等,容易產生飛沫之多人聚集場所也強烈建議佩戴口罩.
室內口罩佩戴建議情形
- (1)出現新冠肺炎疑似症狀或接觸出現疑似症狀者
- * (新冠肺炎疑似症狀)喉嚨痛、咳嗽、鼻塞或流鼻水、發燒等
- (2)新冠肺炎高風險族群或接觸高風險族群者
- * (新冠肺炎高風險族群)60歲以上年齡層、免疫力低下者、基礎病患者等
- (3)近期曾與新冠肺炎確診者接觸(建議自接觸日起佩戴口罩兩週)
- (4)處於通風不良的「三密」(密閉、密集、密接)環境
- (5)有頻繁吶喊·合唱·對話等,容易產生飛沫之多人聚集場所
- (調整時機)第一階段調整自春節連假下週一(1月30日)起實施。
- 有鑒於春節連假期間人口移動增加、第一階段調整例外設施之宣導措施所需時間而設定
- 惟,不再強制佩戴口罩時,確診人數或有上升,高風險族群免疫力尚未形成,強力建議佩戴口罩並追加施打疫苗。
第一階段調整時,仍須佩戴口罩之場所
★ 第一階段調整(不再強制佩戴口罩)時,前往易感染設施、醫療機構與藥局及搭乘大眾交通工具時仍須佩戴口罩
- 易感染設施(3類)(詳細內容另行公告)
- 1. 療養院•長期療機構
- 2. 精神健康增進設施
- 3. 身障人士福利設施
- 《醫療法》(第三條)規定之醫療機構
- 《藥事法》(第二條)規定之藥局
- 大眾交通工具
- 《大眾交通法》(第二條)規定之大眾交通工具:路線公車、火車、地鐵、客船、渡船
- 《旅客汽車法》(第三條)規定之區域旅客汽車運輸事業車輛:包車、特殊旅客汽車、一般計程車、個人計程車
- 《航空事業法》(第二條)規定之航空運輸事業者以載客為目的使用之《航空安全法》(第二條)規定之飛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