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化權」中, 針對首爾市民的權利與首爾市的義務,首爾市發表了共4章17個條文構成的「首爾市民文化權宣言」。本次宣言以「市民是文化的主人,也是權利的主體」為前言,通過第1條「享有文化的權利」,即明示了「對於文化的享有,市民不應因階層‧年齡‧地區‧性別‧人種‧宗教‧國際等因素而得到差別的對待」的內容。
17個條文,由▴文化享有權、文化訪問權、文化教育權、表達的自由(第1~4條) ▴首爾文化多樣性、文化景觀、文化資源等(第5~9條) ▴文化協議的價值、參與文化政策樹立·執行、評價與意見收集(第10~13條) ▴市民的義務、首爾市的義務、文化權圓桌會議(第14~17條)等內容構成。
特別是,本次發表不是以首爾市單方面發表的形式進行的,而是在過去的一年里,通過由首爾市與專家、地區文化活動家等為中心組建的「文化權宣言實務協議會」,以及市民討論與市民提案來準備的。另外,本宣言包涵了「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文化多樣性宣言(2001)」、「城市文化權利與義務相關憲章(2002,巴塞羅那)」等已發表的文化權相關國際章程,以及已發表文化權宣言的世界城市所追求的價值與方向。
2016年12月20日,在朴元淳市長與100多位市民的參與下,召開了「首爾市民文化權宣言意識」。在宣言儀式上,朴元淳市長說:「任何宣言都不代表著結束,宣言是一種新的決心,也是一個新的開始」,並就5個課題做出了承諾。
① 保障文化的權利
② 為了使市民從單純的參觀者,變為享受創作活動的生活藝術人而提供支援
③ 通過藝術家的穩定生活與創作自由保障來對市民文化力量進行強化
④ 為了振興首爾市地區的文化,對文化自治的基礎進行強化
⑤ 確立對兩千年曆史城市首爾的認同感
朴元淳市長說:「『首爾市民文化權宣言」在首爾,不是一種審查,而是一種表達的自由,不是腐朽的文化事業,而是首爾市針對市民主導,制定透明、自律文化政策的全面承諾』他還說道:「特別是在發表了『首爾藝術人計劃」、『文化市民城市,首爾展望2030」后,這個宣言是通過各階層多樣市民與首爾市的協同治理而創造的另一個結果,其意義更為深遠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