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首爾、京畿地區的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確診者人數持續增加,為防止疫情擴散,自2020年8月16日(日)起,將「保持社交距離」防疫措施提升至第二級。
[保持社交距離第二級]
▶減少不必要的外出、聚會,減少進出公共設施,遵守個人衛生守則
▶建議暫停室內50人以上、室外100人以上之集會、聚會、活動
▶體育競賽以無觀眾形式舉辦
▶禁止宗教設施聚會、舉辦活動、聚餐,強制要求遵守重要防疫規範
▶禁止於高風險設施群聚,並遵守防疫規範
▶國立、公立室內設施容納人數維持平日之百分之50
▶學校、幼稚園、托兒所延後上學,建議採行遠距教學(上學人數縮減為1/3)
▶各級機關、企業採行彈性上班、居家辦公等方式,盡量降低辦公室人口密集度
▶建議首爾、京畿居民盡量減少移動至其他城市、其他行政區
(基本方向)減少不必要的外出、聚會,減少進出公共設施,盡量減少與他人面對面基處的機會
(地區)首爾市、京畿道
(實施期間)8月16日起兩週,兩週後或在此之前狀況若未好轉,甚至是情況逐步惡化時,將強化防疫措施並延長兩週
▶考慮到國民的接受度與經濟狀況,將擴大將設施納入遵守防疫規範的範圍,並強烈要求未來兩週取消將舉辦的聚會、活動
▶若確診者人數持續增加且未見改善,則將暫停開放高風險設施,並加強禁止集會、聚會、活動等防疫措施,開放時間再延後兩週
[公共設施]
○ (高風險設施) 需遵守現行防疫規範(限制群聚),部分設施將強化防疫規範,同時將網咖納入指定防疫範圍
– (強化防疫規範) 現行高風險設施中,將限制夜店、酒館、舞廳等場所的容納人數(每4平方公尺1人),同時新增並強制遵守設施內、設施間的移動規範
– (新增設施)網咖指定為高風險設施,強制遵守防疫規範(全國,8月19日起)
– (加強檢驗)強化上門推銷等現行高風險設施的管理與檢驗
➜兩週後或在此之前情況未見改善,則將加強防疫規範並中止設施營運
○ (其他公共設施)具備一定規模的一般餐飲店(例:150平方公尺以上)等高風險設施,須強制遵守重點防疫規範
〈須強制遵守防疫規範之設施〉
▴補習班▴電子遊樂場▴具一定規模的一般餐飲店(例:150平方公尺以上)▴水上樂園
▴宗教設施▴表演場地▴室內婚禮會場▴電影院▴澡堂、三溫暖▴室內運動設施▴多媒體影音室、DVD影音室▴告別式會場
〈重點防疫規範〉
〈重點防疫規範〉
業者、負責人 |
使用者 |
▸進出人員名冊管理
– 設置並使用電子進出登記,或放置實名登記冊(使用者填寫實名登記冊時,須填寫姓名、電話,並確認身分證件,店家應在保管四週後銷毀)
▸業者、從業人員須配戴口罩
* 除用餐、進行水上活動時例外
▸管控內部人數,協助使用者在設施內須維持2公尺(最少1公尺)的社交距離 |
▸配合電子進出登記或手寫實名登記
(手寫登記名單時,應填寫姓名、電話號碼,並出示身分證件)
▸配戴口罩
* 除用餐、進行水上活動時例外
▸使用者間維持2公尺(最少1公尺)的社交距離 |
– 若為宗教設施的情況,則首爾、京畿地區禁止舉辦正式禮拜、法會以外之聚會和活動,同時強制要求遵守禁止聚餐等重點防疫措施,本規範公告後立即生效(8月15日起)
[國、公立設施等]
(國公立設施) 室內之國公立設施,可容納人數將限制在平時容納人數的百分之50,並以非面對面的形式營運
➜ 兩週後或在此之前情況未見改善時,將加強防疫規範,並中止國公立設施之營運
(社會福利設施)福利中心等社會福利設施建議暫停開放,限緊急照護等必要服務不受影響(福利部等)
[集會、聚會、活動]
室內50人以上、室外100人以上之所以官方、私人舉辦之面對面群聚集會、聚會、活動等均建議暫停
〈集會、聚會、活動範例〉
▴考試(面試、資格考試等)▴展覽▴博覽會▴說明會▴公聽會▴學術大會▴紀念儀式▴結婚典禮▴同學會▴同好會▴郊遊等
➜ 舉辦集會、聚會、活動時須配戴口罩,參加者務必遵守須維持2公尺(最少1公尺)社交距離的防疫規範
➜ 兩週後或在此之前情況未見改善,則將強化防疫規範,並實施禁止集會之行政命令
[體育活動]
職業運動競賽(職業棒球、足球、高爾夫等)暨國內體育競賽將以無觀眾形式舉辦
[學校]
若持續發生群聚感染,則將延後各級市、郡、區之上學與開學時間,或建議採行遠距教學形式,同時位於首爾、京畿之學校,人口密度規範將調整為平時的1/3
[各級機關、企業]
公共機關將採行適當比例之彈性上班、居家辦公、分時段上下班制、午餐交錯用餐制等制度,盡量降低辦公時的人口密度(例:全員的1/2)
➜民間企業建議參考公家機關的標準改變工作狀況(雇用部、產業部、中小企業部等)
[建議減少區域間移動]
為防止疫情擴散至首都圈以外的地區,建議首爾、京畿居民盡量減少移動至其他城市、其他行政區
保持社交距離各等級措施內容
保持社交距離各等級措施內容 |
分類 |
第1級(維持生活距離) |
第2級 |
第3級 |
目標 |
維持日常、社會經濟活動,同時也兼顧防疫管理 |
減少新確診者的增加趨勢,以恢復第1級的水準 |
隔絕急遽的流行擴散,恢復防疫網的控制力 |
重點 訊息 |
遵守防疫規範,允許日常經濟活動 |
減少不必要的外出、聚會及減少進出公共設施 |
除必要之社會經濟活動外,原則上均禁止其餘活動 |
措施 |
集會
聚會
活動 |
允許
* 建議遵守防疫規範
|
室內50人、室外100人
禁止超過規範人數 |
禁止超過10人 |
體育
活動 |
限制入場觀眾人數 |
無觀眾比賽 |
中止比賽 |
公共設施 |
公共 |
允許開放
* 必要時可部分停止開放、限制開放
|
暫停開放 |
暫停開放 |
民間 |
允許開放
* 僅限制高風險設施之營運(遵守防疫規範) |
高風險設施暫停開放
此外之設施須強制遵守防疫規範
(限制每4平方公尺(約1坪)可容納人數) |
暫停中、高風險設施,此外之設施須強制遵守防疫規範
(例:21點以後暫停營業,考慮暫停地下設施等) |
學校、幼稚園、托兒所 |
可上學、遠距教學 |
可上學、遠距教學
(減少上學人數) |
遠距教學或停課 |
機關、企業 |
公共 |
透過彈性上班、居家上班等方式,降低人口密集度(例:所有人數的1/3) |
透過彈性上班、居家辦公等方式,限制上班人數
(例:所有人數的1/2)
|
除必要人員外
全員居家辦公 |
民間 |
建議採彈性上班、居家辦公等方式 |
建議透過彈性上班、居家辦公等方式,限制上班人數 |
建議除必要人員外
全員居家辦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