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標)為擴大第三劑接種及提升醫療量能爭取時間並透過減少重症·死亡案例為持續推動階段式恢復日常生活政策奠定基礎
- (基本方向)①透過阻斷在重症·死亡患者中佔過半數之未接種者感染及②大幅降低社會接觸,去除社會整體危險因素
- (期間)2021年12月18日(週六)~2022年1月2日(週日) / 為期16天
主要內容
① 限制私人聚會
- (必要性) 考量年終·年初室內活動增加之季節性因素及送年會·新年會等聚會增加導致傳染風險擴大,
- (調整方案)(現行)無論接種疫苗與否,首都圈人數上限至6人,非首都圈人數上限至8人
→(變更)無論接種疫苗與否,全國一律最多允許4人私人聚會
- *但是,同居家人及需照護族群(兒童·老人·殘障人士等)等仍屬於例外範圍
- -(餐廳·咖啡廳)(現行)適用疫苗通行證,考量此類設施之使用必要性偏高,私人聚會人數限制內最多可將1名未接種者視為例外
→(變更)適用疫苗通行證,未接種者*1人使用時可視為例外
- *非疫苗通行證例外(PCR檢驗陰性者、未滿18歲、痊愈者、無法接種者)之未接種者
② 限制營業時間
- (必要性)為減少社會移動與提高實質性保持社交距離措施之效果,必須限制全國公共設施之營業時間
- -尤其是,活動時間延長至晚上則可能會造成飛沫傳染、無法配戴口罩之飲酒聚會時間增長,導致防疫風險增加
- (調整方案)(現行)除娛樂設施(至24點)以外,其他設施不限制營業時間
→(變更)第一·第二類設施21點以後限制營業,第三類及其他部分設施22點以後限制營業
- -(至21點)第一類(娛樂設施等)及第二類(餐廳·咖啡廳、KTV、澡堂業、室內體育設施)營業時間截至21點
- – (至22點)第三類及其他部分設施(電影院·表演場、遊戲廳、多媒體影音室、賭場、網咖、補習班*、按摩院·按摩店、派對空間)營業時間截至22點
<公共設施分類與現狀>
(第一類)娛樂設施、舞廳·舞池等約4萬家
(第二類)餐廳·咖啡廳、KTV、澡堂業、室內體育設施等約96萬家
(第三類)補習班、電影院·表演場、網咖、讀書室等約105萬家
(其他)競輪·競艇·競馬場、派對空間、兒童咖啡廳、按摩院·按摩店等共13萬家
③ 大規模活動·集會規模縮小並擴大疫苗通行證適用範圍
- *(活動)團體法人公家機關國家等舉辦之地方慶典、說明會、公聽會、討論會、紀念活動、修煉會、簽名會、演講、比賽、訓練等,以及婚禮、葬禮、喜宴、抓周
- (必要性)除限制私人聚會人數外,同時提升大規模活動·集會之疫苗通行證適用標準,以加強對未接種者之保護並大幅降低社會接觸
- (調整方案)(現行)無論接種疫苗與否,活動·集會人數限制為不滿100人,若為100人以上則最多允許499人且須全部為完成接種者
- →無論接種疫苗與否,活動·集會人數限制為不滿50人*,
若為50人以上則最多允許299人且全部為完成接種者
- *為此前3級保持社交距離人數上限,考慮這已是國民接受度較高的標準
- -300人以上活動(非正規表演場·體育賽事·慶典)照此前一樣,須經由相關部門批准,今後2週除必要活動外將不予批准
- (擴大實施)針對例外及另行規範之活動,若為50人以上則擴大疫苗通行證適用範圍(不適用299人上限規定)
- -原先不包含在疫苗通行證適用範圍內之公務與企業經營相關必要活動*亦適用
- *(例)企業定期股東大會、預算·法案處理等相關國會會議、廣播電視節目製作·播出等
- -另行規範*範圍內之展覽‧博覽會、國際會議等亦適用
- *(展覽‧博覽會)面積每6平方公尺限1人/(國際會議)舉行會議時座位之間須空兩席
- ☞(婚禮)①聚會·活動標準(不滿50人不分接種疫苗與否,若為50人以上則最多允許299人且全部為完成接種者)或②原先守則(未接種者49人+完成接種者201人,最多可容納250人)中擇一
④ 強化宗教設施防疫守則
文化體育觀光部研擬後,實施對策(12月18日)前將另行公布
⑤ 強化其他日常防疫保持社交距離措施
- (學校)首都圈所有學校及非首都圈過大‧過密學校密集度調整為2/3*,考量各地區疫情等,各地‧各校可靈活調整
- *小學(包含小一·小二)密集度5/6,國中·高中密集度2/3,12月20日(週一)起實施。幼稚園·特殊學校·照護機構與小規模·農山漁村校園正常上課
- (職場工作)實施居家辦公,積極實施分時段上下班制,透過遠距會議等方式降低公司內人員密集度並避免群聚感染危險性上升
- (公家機關)公家機關面對面活動延期或取消、因應社交距離措施強化,公家機關應避免聚會·聚餐等務必嚴格遵守公職紀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