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市長的我也無法知道在首爾每天發生的所有事情。有時要借助新聞報導才能知曉。
上星期二早上,我收悉得知首爾市政府要求廠商盡量不要找偶像代言酒類廣告。幹的好吧?經確認,這是首爾市福祉健康室保建增進課所採取的政策。
酒類廣告充斥無線電視台、廣播、報紙等媒體,日均廣告量為574次,而廣告量最多的代言人中,72%是偶像明星。
當知名度高的偶像代言酒類廣告,會降低青少年對飲酒危險性的認知,反而會鼓勵青少年飲酒。因此首爾市政府呼籲演藝經紀公司、反而會鼓勵青少年飲酒。因此首爾市政府呼籲演藝經紀公司,善盡社會責任。目前《青少年保護法》將酒類規定為有害藥物。
此前,為了預防民眾過度飲酒,市府已公佈了旨在禁止在中央專用車道公車站張貼酒類廣告、在大型超市降低酒類之可接近性的指南。
據悉,今後透過持續監控若沒有實效,將會要求國稅廳進行稅務調查。與此同時,首爾市將持續向政府建議修改相關法律,以強化尚不完善的酒類廣告管制法規。世界衛生組織(WHO)將酒類廣告管制規定為有效政策,並向各國政府提出了建議。我們將努力把首爾打造成保護青少年免受飲酒誘惑的安全城市,更加增進民眾健康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