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都市(Sharing City)首爾計畫
都市新典範:共享都市
首爾市於2012年9月20日宣佈「共享都市,首爾」,並公佈了以與市民生活密切相關的公用事業及共享都市基礎建設和推廣政策為主要內容的「共享都市首爾計畫」。首爾市將「共享都市」視為透過帶動經濟、恢復信任關係、資源浪費進而同時解決都市面臨之經濟、社會、環境等三項 問題的社會創新方案。如果說迄今的都市政策只注重於公路、停車場、學校、圖書館等單純的共享基礎建設,今後將進一步推動提高空間、物品、才能等利用閒置資源的進階式共享基礎建設。此外,在尊重民間領域力量並重點實施促進政策的同時,還將實施由公共部門主導、向民眾開放並與之分享公共資源的政策。
為何建立「共享都市」?
- 第一,共享概念會提高資源的可利用性,利用較少資源也能獲得更多便利,因此可利用少的預算向市民提供更多服務。舉例來說,若要新建供社區居民相聚的空間,需要龐大的預算,這樣就無法提供更多的空間。但若平常日晚間或週末將閒置的市府大樓、區府大樓、自治中心會議室和禮堂與居民共享,就能以很少的預算讓居民在近處利用閒置空間相聚一堂。
- 第二,共享經濟會帶動創造新的工作機會與附加價值。藉由資訊科技結合各種閒置資源和需求者及團體雙方,便能利用較少的資本創業,而且新型態的工作機會也會增多。市民也能以合理的價格出租本人所擁有的閒置資源,由此獲得額外的收入。舉例來說,若每月將閒置的房間以每晚5萬韓元出租給外國觀光客10次,就能獲得50萬韓元的額外收入。
- 第三,共享概念建立在基於信任的互惠互利經濟之上,因此共享文化一旦得到推廣,人際交流就會增加,被疏離的關係也會獲得改善,藉此恢復已消失的共同體。因此,首爾市在實施共享都市業務時,也會推動最近以重點業務推動的「社區(村莊)共同體恢復業務」。
- 第四,共享概念有助於解決因消費過剩而導致的環境問題。共享意指很多人使用同一個資源,這能增加資源的利用性。因為儘管人們按所需使用,歸根究底使用的資源較少。不僅如此,將公共資源留給所需的人,可減少資源的浪費。
首爾之共享經濟
首爾寬頻普及率和手機普及率排名全球第二,資訊科技與網路極為發達,而且人口密度也高,具備實現共享經濟的有利條件。出現在美國舊金山的共享經濟模式也開始在首爾陸續登場。讓觀光客住在閒置房間的「bnb hero」和「Kozaza」就是新概念的民宿業務。此外,將人們所擁有的書籍置於大倉庫,透過網路分享圖書資訊並相互租借的「國民圖書館:書架」;對同一個主題感興趣的人一起用餐並交流的「Zipbob」;共用辦公室的「Space Noah」。「Green Car」、「Socar」等汽車共享服務也急速成長,社會長輩捐贈西服並借給青年求職者的團體「開放衣櫥(the open closet)」也已出現。
打造共享都市的首爾角色
「共享都市,首爾」之基本政策方向為以民間領域為中心,發掘並實踐共享領域,首爾市則打造共享都市的基礎, 並協助民間,以促進民間與都市共享活動。
打ˊ造共享都市之基礎
首先,為建立共享之基礎,並制定協助共享團體、共享企業的法律法規,2012年12月31日制定並頒布了「首爾特別市共享促進條例」。「首爾特別市共享促進條例」的主要內容包括宣布公共資源的共享原則、指定「共享團體」與「共享企業」並提供行政和財政支援、成立「共享促進委員會」等。由於各企業和團體都各自建立自有共享的線上平台,因此第一次參與共享的市民較難找到符合需求的線上平台,而且由於有關共享的資訊零散在各處,市民在查詢資訊方面會感到不便,因此到今年六月底前構建一個可一次查詢相關資訊和平台的「首爾共享中心網」。「首爾共享中心網」一旦建構完成,市民只要輸入「共享都市」便能輕易搜尋到有關共享的資訊和平台,這將有助於市民參與共享活動。首爾共享中心網」除了生產、儲存(歸檔)、傳播、介紹資訊等功能之外,還將與國內外有關共享團體、媒體和社會各領域建立網路,並將各機構連結在一起。此外,還將開展針對準創業家、市民、公務員實施教育訓練,以推廣市民共享運動。除此之外,若民間有任何有關共享的建議或改善制度的要求,首爾市「社會革新擔當官」將統一受理。這將有助於消除因找不到相關部門而感到困惑的問題,而且還能透過與中央政府的合作關係,完善法令規定及管理制度。
協助「共享團體」與「共享企業」
首爾市為了提高市民對民間共享團體和共享企業的信任,並可以放心參與共享活動,首爾市還採取了指定滿足一定條件的團體和企業為「共享團體」及「共享企業」的「共享團體、共享企業指定制」,已於4月指定了27家企業和團體。被指定的「共享團體」與「共享企業」可使用共享都市BI(品牌識別),首爾市協助這些團體和企業向市民推廣各項服務,並支援與首爾市相關部門實施合作業務。此外,在被指定為「共享團體」與「共享企業」中,選出與市民生活密切相關的部分業務,還補助業務費用(針對12家機構共補助2億韓元)。今年下半年也將透過公開徵求活動指定利用共享解決社會問題的「共享團體」和「共享企業」。為了推動有關共享經濟的創業,將結合首爾市創業支援計畫,以利用共享經濟的準創業家為對象補助辦公空間、諮詢與辦公費等。(20家左右)
推動市民參與
首爾市成立了「首爾特別市共享促進委員會」民官治理機構。「共享促進委員會」由學術界、法律界、媒體、企業、非營利民間團體、研究機構以及負責經濟、福利、交通、創新業務的局長級公務員等組成。「共享促進委員會」負責提供有關制定共享促進政策、改善法規與制度的諮詢,並審議「共享團體」、「共享企業」指定及支援。
象徵「共享都市,首爾」的BI(品牌識別)和口號是透過全民徵選活動 選出的。共享首爾的BI由數學符號「÷」與「+」組成,意指分享首爾空間、物品、經驗愈多,創造出的便利和利益也愈多。口號為「一萬個共享,一萬個幸福」,含有一千萬首爾市民都能一起參與分享、一起幸福的涵義。首爾市指定的「共享團體」和「共享企業」可使用共享首爾的BI和口號。
另外,首爾市安排了幫助市民理解並學習共享都市與共享經濟的「首爾,與共享經濟相見」活動。這項活動與由首爾市指定的共享企業「Wisdome」自1月10日至4月11日,於每週四19:30~21:30以演講方式在首爾市廳大會議室舉辦。由「共享團體」、「共享企業」代表擔任了講師,該項活動共有1207名市民參與。
作為「首爾,與共享經濟相見」最後一場活動,4月18日舉辦了「共享團體」、「共享企業」相聚一堂的「共享經濟大聯歡」(副主題:共享都市首爾之夜)。活動由公佈新共享模式、設立宣傳攤位、活動及Network Time等組成,共有350多名市民參與。此外,4月20日開辦了與他人分享圖書並成立小型圖書館的「共享書架」活動,以及在地鐵看書的快閃活動「閱讀地鐵」,當時首爾市長朴元淳也與市民一起共享書籍,參與了在地鐵看書的活動。8月將舉行「共享都市博覽會」,舉辦國際會議,設立共享企業宣傳攤位。除此之外,首爾市將藉由首爾市所擁有的媒介推廣共享都市,讓市民對共享更加熟悉,實施打破共享之心靈壁壘的政策。
共享都市首爾主要業務
汽車共享
- 推動汽車共享業務
- 首爾市內有537個站、972輛汽車(以2014年1月為準)
共享書架
- 在貼有本人名字的書架上保管書籍並與鄰居分享
- 有300戶以上的住宅區有義務設置小型圖書館,在館內設置書架並分給居民(已有14所開館)
工具圖書館
童裝共享
- 分享穿著週期較短的童裝
- 共享企業(Kiple)及九老區、城北區幼兒園75所參與
停車場共享
- 與自治區合作開發停車場共享模式
- 指定自治區(龍山區)和共享企業(所有人的停車場)
公共設施閒置空間共享
- 在不使用公共廳舍會議室、禮堂的時間供民眾使用
- 可於網站以低價預約使用
公共設施閒置空間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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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屋世代共鳴
- 讓有剩餘居住空間的老人和需要居住空間的青年同居,青年為老人提供家事服務(購物買菜、協助外出、打掃等)
外國觀光客都市民宿
- 為了讓外國觀光客在位於都市的民宿體驗韓國家庭文化,房東收取費用,向外國觀光客提供食宿等服務
- 可向在地的區政府觀光部門申請
- 補助都市民宿共享企業和團體、都市民宿參與家庭
真人圖書館(Human Library)
- 與真人書(Human Book)溝通,共享智慧而非知識
- 每年舉辦兩次(2013年4月、11月)
首爾e-換工
- 利用在各地區通用的虛擬貨幣,會員以服務(勞力)交換物品的制度
首爾e-換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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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爾公共Wi-Fi
- 共享首爾市通訊網路與設備,免費提供公共Wi-Fi
- 迄今為止,在主要街道和公園473處建置1988個AP
開放資料廣場
- 與民眾免費共享在社會和經濟上具有高價值的首爾市公共資料
- 為民間創造各種商務機會,扶植IT產業發展
開放資料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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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爾照片銀行
- 為了讓民眾自由地利用首爾市所擁有的首爾照片,適用創意公用授權條款(CCL)並共享之
- 民眾也能適用CCL,分享自己的照片
- 為共享首爾市和民眾所擁有的首爾照片,構建首爾照片共享整合平台,保存約24萬張照片
共享團體及共享企業補助
- 指定共享團體和共享企業:37家
- 補助業務費用:18家,3億2100萬韓元(以2013年為準)
首爾共享樞紐中心
- 作為共享有關各種共享平台和消息的入口網站,構建共享樞紐中心網站(2013年6月)
共享首爾博覽會
- 舉辦共享首爾會議、共享首爾展覽會(共享團體與企業23家、首爾市共享業務11項參加)
宣傳共享都市
- 利用多種媒體管道宣傳,促進民眾參與
- 製發宣傳影片和文宣品
自治區共享業務補助
- 徵求並評審自治區業務計畫,提供業務費用補助
- 將對10項業務補助新業務費用(2014年)
恩平物品共享中心
- 恩平區居民業務,該中心設於佛光洞(2014年10月完工)
- 可租借各種工具,參加DIY體驗活動等
獎勵共享參與者
- 由共享促進委員會評審選出在共享活動方面表現優良的個人、企業和團體,並提供宣傳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