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 現行1.5級 | 2級新增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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澡堂業 | ▶配戴口罩、管理出入人員名單、通風消毒等 ▶限制設施面積每4平方公尺僅能有1人 |
▶禁止飲食(僅允許飲用水、無酒精飲料) ▶限制設施面積每8平方公尺僅能有1人(於出入口等處公告使用人數說明) |
〈首爾型強化措施〉 ▶澡堂內汗蒸幕禁止開放▶公共物品使用空間內應進行標示,確保使用者間距離須維持1公尺 ▶張貼公告文告知洗澡空間內禁止對話 ▶更衣室內置物櫃需採隔櫃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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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內體育設施 | ▶配戴口罩、管理出入人員名單、通風消毒等 ▶限制設施面積每4平方公尺僅能有1人(於出入口等處公告使用人數說明) ▶禁止飲食 |
▶21點以後暫停營業 |
〈首爾型強化措施〉 ▶淋浴間停止開放(游泳池除外)▶舞廳禁止聚集 ▶限制人數(使用者需間隔2公尺) ▶管理者檢驗使用者是否配戴口罩並進行紀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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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活動 | ▶配戴口罩、管理出入人員名單、通風消毒等 ▶正式禮拜等人數應限制在座位數的30%以內 ▶禁止聚會、聚餐 |
▶正式禮拜等人數應限制在座位數的20%以內 |
〈首爾型強化措施〉 ▶強烈建議舉辦不見面禮拜、法會、彌撒▶禁止使用公用物品(聖經、讚頌歌本等) ▶各樓層、出入口等可分離式空間人數應限制在空間最大可容納人數的20%(各禮拜室應標示最大容納人數) ▶避免集體高聲禱告、讚頌、禮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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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廳、咖啡廳 | ▶配戴口罩、管理出入人員名單、通風消毒等 ▶50平方公尺以上設施:①桌子之間維持2公尺(最少1公尺)距離、②隔位座或隔桌坐、③桌子間設置隔板,上述三點擇一執行 ▶若為自助餐廳,則應遵守以下額外規範 – 公用菜夾、盤子、餐具等,應於使用前後進行手部消毒,或戴上塑膠手套後再使用 – 排隊盛裝食物時,使用者應保持一定距離 |
▶咖啡廳限外帶、外送,餐廳21點後限外帶、外送 |
〈首爾型強化措施〉 ▶點餐、等待時使用者之間應維持2公尺(最少1公尺)距離▶用餐時避免對話(建議)並張貼公告文 ▶結帳櫃台設置隔板,或結帳櫃台與客人之間距離1公尺以上(於地板標示) ▶店面入口與桌面等擺放洗手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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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工作(呼叫中心、流通物流中心) | ▶配戴口罩、管理出入人員名單、通風消毒等 ▶建議各機關、部門擴大實施居家辦公(例:人數的1/3) ▶呼叫中心、流通物流中心配戴口罩、保持距離,或設置隔板、強制執行通風與消毒 |
▶公家單位實施適當比例(例:1/3)居家辦公 ▶積極實施午餐時間交錯用餐、分時段上下班制等措施 ▶減少聚會、聚餐 ▶禁止100人以上聚會、活動 ▶室內全面強制隨時配戴口罩 |
〈首爾型強化措施〉 (呼叫中心)▶建議採居家辦公等,上班人數維持在1/2 ▶針對勞工實施1天2次以上症狀確認,若有2~3人以上出現疑似症狀,應實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預防性檢查 ▶公共空間暫停開放、休息室內禁止團體用餐、減少面對面培訓課程 (流通物流中心) ▶總公司應實施責任制,對員工進行防疫管理(含日薪臨時工) ▶禁止共用背心、手套等物品 ▶建立全身消毒系統,或實施進出入人員全身消毒制度 ▶對出入車輛進行徹底防疫、實施得來速等措施以降低接觸機率 ▶裝卸、分類、配送貨物時,務必以不見面形式進行(降低接觸機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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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門推銷 直銷宣傳館 |
▶配戴口罩、管理出入人員名單、通風消毒等 ▶限制設施面積每4平方公尺僅能有1人 ▶禁止唱歌、提供飲食 ▶21點以後暫停營業 |
▶限制設施面積每8平方公尺僅能有1人(於出入口等處公告使用人數說明) |
〈首爾型強化措施〉 ▶設施面積每8平方公尺僅能有1人(最多10人)▶指定並分派防疫管理者 – 設施從業人員、使用者發燒時,應立即前往保健所進行預防性檢查 – 出現確診患者時,應協助後續處理與流行病學調查 ▶全面禁止提供茶點、咖啡等餐飲,禁止用餐、唱歌、呼口號 ▶設施內所有聚會應於20分鐘內結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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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V | ▶配戴口罩、管理出入人員名單、通風消毒等 ▶使用過的包廂應立即消毒,並於30分鐘後再開放使用 ▶限制設施面積每4平方公尺僅能有1人(於出入口等處公告使用人數說明) ▶禁止飲食 |
▶21點以後暫停營業 |
〈首爾型強化措施〉 ▶各包廂每4平方公尺僅能有1人(各包廂出入口應標示最大容納人數) ▶強制為使用者量體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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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咖 | ▶配戴口罩、管理出入人員名單、通風消毒等 ▶不同團體之間應隔位坐 |
▶禁止飲食(於隔間內個別用餐時除外,允許飲用水、無酒精飲料) ▶隔位坐(於隔間內個別用餐時除外) |
〈首爾型強化措施〉 ▶區隔座位之隔板應達到能防止飛沫噴濺之高度(例:與坐下時的視線同高)▶客人使用過的座位,桌子、耳罩式耳機、滑鼠、鍵盤應消毒後再使用 ▶建議吸菸區同時僅限2人以下一起使用 (吸菸區出入口與內部空間應同時標示使用人數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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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習班、培訓所、職業訓練機構 | ▶配戴口罩、管理出入人員名單、通風消毒等 ▶限制設施面積每4平方公尺僅能有1人或隔位坐 |
▶禁止飲食(允許飲用水、無酒精飲料。每月提供80小時以上講習科目之補習班,若遵循餐廳適用之防疫守則時則可例外) ▶下列兩方案中擇一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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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爾型強化措施〉 (補習班)▶補習班內公共空間(讀書室等)人數限制在50% (職業培訓機關) ▶各教室標示最大容納人數 ▶下列兩方案中擇一執行: ① 各教室每8平方公尺僅能有1人,或隔位坐以確保人員間間隔2公尺 ② 各教室每4平方公尺僅能有1人,或隔位坐以確保人員間間隔1公尺,並於21點後暫停開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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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設施 (療養設施、日間看護等) |
▶配戴口罩、管理出入人員名單、通風消毒等 ▶透過零接觸、非活動性小型(10人以內)活動、隔日制等可控制人數的規定,大幅降低密集程度,執行徹底嚴密的防疫 ▶例外開放志工、訪客等出入 ▶療養設施等生活設施有限度允許零接觸會面、外出、外宿 |
▶所有設施可容納人數限制在50%以下,在嚴格防疫規範下實施零接觸、非活動性之小型(5~10人以內)活動 ▶禁止志工、訪客出入 |
〈首爾型強化措施〉 ▶敬老餐廳暫停開放(提供替代餐)▶療養設施入住者禁止會面、外出、外宿 ▶日間照護中心禁止外部講師課程 ▶強化設施從業者遵守防疫守則之管理義 |
分類 | 現行1.5級 | 2級新增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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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大娛樂設施 (夜店、獵愛酒吧等) |
▶配戴口罩、管理出入人員名單、通風消毒等 ▶限制設施面積每4平方公尺僅能有1人 ▶禁止跳舞、禁止在桌與桌之間移動 |
▶禁止聚集 |
室內站立式表演場所 | ▶配戴口罩、管理出入人員名單、通風消毒等 ▶限制設施面積每4平方公尺僅能有1人 ▶禁止飲食 |
▶21點以後暫停營業 ▶應安排座位後開放(禁止站立)、座位間間隔1公尺 |
婚禮會場 | ▶配戴口罩、管理出入人員名單、通風消毒等 ▶限制設施面積每4平方公尺僅能有1人 |
▶各婚禮會場限100人以下進入 |
殯儀館 | ▶配戴口罩、管理出入人員名單、通風消毒等 ▶各告別式會場限制設施面積每4平方公尺僅能有1人,最多不得超過60人 |
▶各殯儀館限制設施面積每4平方公尺僅能有1人,最多不得超過100人 |
〈首爾型強化措施〉 ▶各告別式會場限制設施面積每4平方公尺僅能有1人– 各告別式會場最多不得超過4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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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院 | ▶配戴口罩、管理出入人員名單、通風消毒等 ▶不同團體之間應隔位坐 |
▶禁止飲食(允許飲用水、無酒精飲料) ▶隔位坐 |
〈首爾型強化措施〉 ▶於售票處、商店、等待空間等移動時應保持距離(應於地面貼貼紙標示消費者動線) ▶區分出入口動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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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場地 | ▶配戴口罩、管理出入人員名單、通風消毒等 ▶不同團體之間應隔位坐 |
▶禁止飲食(允許飲用水、無酒精飲料) ▶隔位坐 |
遊戲廳、多媒體影音室等 | ▶配戴口罩、管理出入人員名單、通風消毒等 ▶限制設施面積每4平方公尺僅能有1人 |
▶禁止飲食(允許飲用水、無酒精飲料) ▶限制設施面積每8平方公尺僅能有1人(於出入口等處公告使用人數說明) |
〈首爾型強化措施〉 ▶客人使用過的房間應消毒後再使用▶建議吸菸區同時僅限2人以下一起使用 ※ 吸菸區出入口與內部空間應同時標示使用人數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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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書室、讀書咖啡廳 | ▶配戴口罩、管理出入人員名單、通風消毒等 ▶不同團體之間應隔位坐 ▶團體包廂人數限制在50% |
▶禁止飲食(於隔間內個別用餐時除外,允許飲用水、無酒精飲料) ▶隔位坐(有隔板時除外) ▶團體包廂人數限制在50%,21點後暫停開放 |
遊樂園、水上樂園 | ▶配戴口罩、管理出入人員名單、通風消毒等 ▶可容納人數限制在一半 |
▶可容納人數限制在1/3 |
理容、美容業 | ▶配戴口罩、管理出入人員名單、通風消毒等 ▶限制設施面積每4平方公尺僅能有1人或隔位坐 |
▶限制設施面積每8平方公尺僅能有1人或隔兩位坐 |
〈首爾型強化措施〉 ▶採預約制▶禁止提供飲料給顧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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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店、超市、百貨公司 | ▶配戴口罩、通風消毒 | 無變動 |
〈首爾型強化措施〉 ▶管理疑似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之從業人員– 測量體溫,若有呼吸道疾病症狀、發燒時應停止上班,並立即下班 ▶張貼勤洗手公告並提供洗手液 ▶避免宣傳活動、試吃試喝攤位 -(若開放時)採取適當措施,避免可能沾染唾液之垃圾與他人接觸 ▶避免開放文化中心、兒童遊樂設施等 – (若開放時)教室面積每4平方公尺僅能有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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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公立設施 | ▶配戴口罩、管理出入人員名單、通風消毒等 ▶賽車、賽馬等活動人數限制不超過20% ▶其他設施人數限制在50% |
▶賽馬、賽艇、自行車賽、賭場等暫停開放,其他設施使用人數限制在30%以下 |
〈首爾型強化措施〉 (青少年設施)▶可入場人數限制在最大容納人數的30%以內 ▶考量到游泳池、健身房的風險,應執行重點防疫措施 – 每4平方公尺僅能有1人,可容納人數限制在最大人數的25%以內 – 採預約制,縮短使用時間(60分→40分) – 置物櫃隔櫃使用,毛巾等應自行攜帶等 – 健身房淋浴間禁止使用(游泳池除外) (公共室內體育設施) ▶淋浴間暫停開放(游泳池除外) |
分類 | 現行1.5級 | 2級新增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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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配戴口罩 | ▶重點‧一般管理設施、大眾交通、醫療機關、藥局、療養設施、全天候保護設施、集會和示威現場、室內外體育賽場、高風險營業場所、宗教設施 | ▶室內全面暨室外集會、示威現場、體育賽場等強制配戴口罩,違反規定時將罰款 |
聚會、活動 | ▶500人以上活動須向地方自治團體申報、協議,並強制遵守防疫守則 ▶集會、慶典、大規模演唱會、學術活動禁止100人以上參與 | ▶禁止100人以上聚會活動,即使未滿100人,也應強制遵守核心防疫守則 – 因公務與企業需求而舉辦商業活動時例外 – 若為考試,則每一獨立空間內人數應控制在100人以下 ▶展覽、博覽會、國際會議設施面積每4平方公尺僅能有1人,不適用100人標準 |
〈首爾型強化措施〉 ▶首爾全境禁止10人以上集會 ▶9人以下集會時,應遵守7大防疫守則 ▶市中心全面禁止集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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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賞體育競賽 | 限最大容納人數30%以下觀眾入場 | ▶限最大容納人數10%以下觀眾入場 |
搭乘交通設施 | ▶強制配戴口罩 | ▶公車、火車等交通工具內禁止飲食 |
〈首爾型強化措施〉 ▶22點以後公車、地鐵減班20%(地鐵於事前宣導期結束後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