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整直接限制平民生計的部分防疫措施等,下調「保持社交距離」至二級,但針對醫療設施等高風險設施,將透過加強防疫等措施進一步加強精密防疫管理
□(調整防疫措施)調整平民生計設施相關防疫措施及強制遵守核心防疫守則
○放寬餐廳、咖啡廳營運限制,以及補習班、室內體育設施之禁止聚集等規定,但是,仍需強制遵守核心防疫守則,加強防疫管理
* 違反核心防疫守則的設施將採取禁止聚集措施,或處以300萬韓元以下的罰款
①(咖啡廳)針對連鎖型咖啡廳、飲料專賣店、麵包店、冰淇淋·刨冰店等,透過限制其店內座位使用人數等,將密集程度減到最低
*實施同桌中隔位坐或隔桌坐
②(餐廳)一定規模(例如:150㎡)以上的一般餐廳、簡易餐廳、麵包店須強制配戴口罩、填寫出入登記簿等
*建議在桌上設置隔板、分餐制等守則並開發多種獎勵措施
③(補習班、體育設施等)培訓所、補習班(包括讀書室)、自習咖啡廳、職業培訓機關、室內體育設施須強制配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等措施。
〈首都圈防疫措施及調整方案對比表〉
首都圈防疫措施及調整方案對比表
設施 |
原防疫措施 |
調整方案 |
一般餐廳、簡易餐廳、麵包店 |
▸ 21點以後僅開放打包、外送
▸ 強制遵守配戴口罩、填寫出入登記簿、保持社交距離等防疫守則
|
▸ 強制遵守配戴口罩、填寫出入登記簿、保持社交距離等防疫守則
* 打包、外送者等不需填寫出入登記簿 |
連鎖型咖啡廳、飲料專賣店、麵包店、冰淇淋·刨冰店 |
▸ 營業時間內僅允許打包、外送
▸ 強制遵守配戴口罩、填寫出入登記簿、保持社交距離等防疫守則
|
▸限制店內座位使用人數
*隔位坐或隔桌坐
▸ 強制遵守配戴口罩、填寫出入登記簿
、保持社交距離等防疫守則
* 打包、外送者等不需填寫出入登記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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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習班(300人一下)、自習咖啡廳、職業培訓機關、室內體育設施 |
▸禁止聚集
(補習班、職業培訓機關僅允許遠距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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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強制遵守配戴口罩、填寫出入登記簿、保持社交距離等防疫守則 |
培訓所 |
▸ 強制遵守配戴口罩、填寫出入登記簿、保持社交距離等防疫守則 |
▸同左 |
④(網咖)強制遵守禁止未成年人出入、隔位坐、禁止飲食等規範(至10月11日),解除高風險設施(禁止聚集)歸類(全韓國措施)
□(加強醫院、療養設施等之防疫)對致死率較高的高風險人群密集之醫療機關、療養醫院、療養設施等事先加強防疫管理
○ 徹底實施防疫管理,包括:住院時檢驗診斷適用健康保險(全韓國,僅限2級時)、實施首都圈療養醫院、療養設施檢查及標本檢驗診斷、持續禁止晤面等
* 探討針對醫院級醫療機關住院患者實施集中檢查(pooling)
□(維持其餘二級防疫措施)原針對高風險設施、教會等實施的保持社交距離二級防疫措施將持續適用至10月11日
○禁止室內50人、室外100人以上的聚集、聚會及活動
○夜店、娛樂酒館、上門推銷等11類高風險設施禁止聚集
* 加強相關應對措施,如:對上門推銷業之小型聚會、投資說明會等實施集中檢查及行使追償權等
○教會僅允許進行不見面式禮拜,禁止聚會和聚餐
○暫停營運室內國公立設施並調整學校上學人員等,藉此降低人員密集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