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能讓因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長期化而面臨突發危機狀況的市民獲得「首爾型緊急福利」支援,首爾市在2020年底之前將暫時放寬所得與財產基準及危機事由等支援條件。
「首爾型緊急福利」旨在針對因意外、失業、休業及停業等突發的危機狀況而陷入困難的低收入危機家庭,提供生活費、醫療費、居住費等最高達300萬韓元之訂製型支援,以幫助其維持穩定的生活。主要支援對象為屋塔房、考試院、棚戶區等地的住戶、孤獨死危險家庭、低收入階層的獨居老人、酷暑所引起的溫熱病患者等。
根據家庭成員數,將支援從30萬韓元到最多100萬韓元的生活費。居住費及醫療費則不論家庭成員數,分別可支援最多100萬韓元,同時支援其他教育費、燃料費、電費等。
制度宗旨為幫助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這個史無前例的狀況下,因失業或停業導致收入中斷者,或是自由職業者、課外輔導老師、訪問銷售員等特殊僱用職,讓這些生活暫時面臨困難的市民們能夠克服難關。
首先,將所得基準從基準所得中位數85%以下放寬至100%以下。以4人家庭為準,月收入從392萬1,506韓元以下放寬至474萬9,174韓元以下。財產基準也將從2億5,700萬韓元以下放寬至3億2,600萬韓元以下。
「首爾型緊急福利」為低收入危機家庭提供最高300萬韓元支援
分類 |
1人家庭 |
2人家庭 |
3人家庭 |
4人家庭 |
5人家庭 |
6人家庭 |
基準所得中位數85% |
1,450,957 |
2,470,549 |
3,196,027 |
3,921,506 |
4,646,984 |
5,372,462 |
基準所得中位數 100% |
1,757,194 |
2,991,980 |
3,870,577 |
4,749,174 |
5,627,771 |
6,506,368 |
同時亦綜合考量個別家庭的危機狀況,放寬「危機事由」基準,只要滿足最低基準即予以支援。
此外,廢除了停業申報日、失業日起「1個月後」之條件,以防止因「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導致停業或失業卻無法立即獲得支援之情況。並在危機事由中新增主所得人或副所得人因「留職停薪」而喪失收入,以及作為「特殊形態勞動者、自由職業者」之主所得人或副所得人收入急劇減少的情況。
「首爾型緊急福利」可在居住地之洞居民中心隨時申請。首爾市透過自治區發放預算,由各洞居民中心進行支援。洞居民中心將透過各申請者事例會議,決定是否予以支援。
即使過去曾獲得「首爾市災難緊急生活費」和「政府緊急災難支援金」,仍可額外獲得「首爾型緊急福利」支援。首爾市解釋稱,首爾市災難緊急生活費及政府緊急災難支援金是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長期化之收入保護支援,與旨在維持生計的生活支援——「首爾型緊急福利」性質不同,故可重複獲得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