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傳染病分類
等級 | 定義 | 種類 | 條件 | 特徵 | |
通報 | 隔離 | ||||
1級 | 致死率高或集體確診可能性大,且需嚴格隔離之傳染病 | 伊波拉病毒、天花等 | 可由疾病管理廳廳長與保健福利部長官共同研議判定 | 全面 管控 |
負壓 隔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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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級 | 需隔離之傳染病 | 結核、水痘等 | 隔離 | ||
3級 | 發病或爆發流行時,24小時內需通報之傳染病 | 破傷風、B型肝炎等 | – | ||
4級 | 不含第1~3級之需額外進行抽樣管控的傳染病 | 流行性感冒、手口足疾病等 | 可由疾病管理廳廳長判定 | 抽樣 管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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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等級調整歷程
分類 | 2020年1月~ | 2022年4月~ | 2023年8月31日~ |
新冠肺炎等級 | 第1級傳染病 (新興傳染病症候群) |
第2級傳染病 (由疾病管理廳廳長判定) |
第4級傳染病 (由疾病管理廳廳長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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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第4級傳染病與2階段調整之重點事項
傳染病等級調整(第2級→第4級)
分類 | 現行 | 傳染病等級調整(第2級→第4級,8月31日) |
口罩 | ▸醫院級醫療機構、入住型感染高風險設施仍須佩戴口罩 | ▸維持原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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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床 | ▸指定病床 | ▸維持原措施 |
治療藥物 | ▸免費 | ▸維持原措施 |
疫苗接種 | ▸全民免費接種 | ▸維持原措施 |
住院治療費 | ▸向所有住院患者提供 | ▸維持重症患者部分補助 |
生活補助 帶薪假補助 |
▸中等所得100%以下家庭 ▸從業人員不足30人之企業 |
▸終止補助 |
篩檢費 | ▸優先提供公費PCR ▸醫療機構PCR、RAT由健康保險給付 (限有症狀者) |
▸維持優先提供公費PCR *(保健所)60歲以上高齡者、感染高風險設施從業人員、醫療機構入住者與監護人等 ▸口服處方藥販售處(門診PCR、門診RAT、住院PCR)、急診室、重症監護室之住院患者(住院PCR、RAT) |
居家/掛號 | ▸指定之一站式醫療機構 ▸提供居家治療補助(醫院專線諮詢費等) |
▸廢除指定之一站式醫療機構 ▸終止提供居家治療補助 |
管控與統計 | ▸全面管控 | ▸確診者管控 |
災難應對體系 | ▸中央事故救災本部(福利部)、中央防疫對策本部(疾病廳)、地區防疫對策本部 | ▸維持原措施 |
危機等級下調(警戒→注意)
分類 | 現行(第2級→第4級,8月31日後) | 危機等級下調(警戒→注意) |
篩檢費 | ▸優先提供免費PCR ▸口服處方藥販售處( 門診PCR、門診RAT、住院PCR)、急診室、重症監護室之住院患者(住院PCR、RAT) |
▸終止優先提供免費PCR ▸口服處方藥販售處(門診PCR、住院PCR)、急診室、重症監護室之住院患者(住院PCR、RAT) * 終止口服處方藥販售處與門診RAT健康保險給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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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斷與篩檢 | ▸設置篩檢診療所 | ▸終止篩檢診療所 |
災難應對體系 | ▸中央事故救災本部(福利部)、中央防疫對策本部(疾病廳)、地區防疫對策本部 | ▸中央防疫對策本部(疾病廳) |